四川沱江特大污染调查纪事:百万人停饮自来水
2月下旬,因川化集团违法排污,发生沱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沱江死鱼50万公斤,沿岸内江、简阳、资中三地上百万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困难,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次特大污染事故?
在青白江城的边缘、彭家桥下,一条人工河与小城擦肩而过。彭家桥头,青白江区的污水处理厂就坐落在这里。这是青白江城区所有污水流向河道的最后一个关口。通过这里之后,处理过的污水就流入了沱江支流毗河。昨日下午,包括央视在内的数家媒体记者赶赴彭家桥头,他们都在试图寻找一个答案,谁开启了潘多拉魔盒?
双保险哪环出了问题?
据青白江区有关人士介绍,根据青白江工业废水的处理流程,川化产生的工业废水,先要在其自己建造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必须在各项指标都符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川化的治污设备及其操作、检验人员构成了第一道防线。
川化经过第一次达标处理的废水在流入附近河道之前,还有第二道保险。青白江污水处理厂会对这些工业废水经过第二次处理,大约要达到三类水(农业灌溉和一般的生活用水取水点)标准才能排进常流河。如果严格按照这个程序进行操作,有害的工业污水是不可能直接流进沱江的。但“3·2”重大污染事故就在这种双保险的情况下发生了。
究竟是哪条防线出了问题?
第一道防线出问题了?
川化拒绝记者参观污水处理设备 在3月2日之前,第一道防线出了什么事?据当地人介绍,他们关心的是,在3月2日前,川化是否集中突击偷排污水。如果没有集中偷排,数百公里外的人们出现中毒现象该作何解释?明知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却还要突击偷排,相关责任人是否该为此事承担法律责任?
昨日下午3时许,在3月2日特大污染事件过去将近一个月后,从全国各地赶赴青白江的记者们带着这些疑问试图寻找一个答案,但他们不得不在川化公司门外停下脚步,因为保安和总裁办公室将所有关注此事的媒体记者都拒之门外。“我们无权向外界发布信息。一切都有待调查组的进一步调查。”川化总裁办副主任如是说。他们拒绝记者进入厂区参观污水处理设备。对于3月2日前后该治污值班人员的当班记录,外界更是一无所知。 第二道防线出问题了?
污水处理厂说一直运转从没停机 3月29日下午2时许,我们在彭家桥头看到,一股汹涌的水流从地下排污口向河道里倾泻。下游100米处,另一个排污口同样波涛汹涌。污水呈黄褐色,表面闪着油光。青白江污水处理厂的工人告诉我们,排放的污水绝对达标。
在3月2日事故的前后,污水厂是否对川化的工业污水进行了最后的阻击?污水处理厂的人首先坚持声称自己的机器从开始就一直在运转,从来没有出现过停机的现象。他们对3月2日污染的解释是,污水处理厂对进水指标有要求。如果进水出现严重问题,他们是做不到达标排放的。但他没有解释当进水出现严重问题时,为什么没有向化工厂提出警告。
而此事的另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青白江环保局的人表示:“无可奉告。”
事实究竟是怎样的?
附近的居民: “3·2”前后情况是两回事
附近的居民也告诉我们,这已经是水质最好的时候了。原因是上面川化的化肥厂因3月2日的污染事故已经被责令停产。在这次重大污染事故以前,这里的情况完全是“两回事”。大同新村60岁的吴士元说,在“3·2”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前,这里刺鼻的气味在几百米外就能闻到。特别是一到晚上,排污口的黑水就从自己的家门口汹涌而下。
红光村68岁的黄某说,污水厂从1999年建成,但当地的污染情况并没有大的改变。吴士元说,自己和乡亲们都曾向上面反映过此事,但没有人过问。黄某和村民专门带我们去看了排污口附近的竹子,这些竹子在成分复杂的污水熏蒸下,已经枯萎死亡。黄说,连植物都受不了,人不中毒才怪。
省环保局材料 化肥厂违反环保程序擅自生产
从省环保局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的材料中,记者了解到:3月2日,经省环保局紧急调查查明,川化集团第二化肥厂于2003年11月20日停车进行技改,2004年1月24日,对技改项目进行空车试车,用以调试设备的机械性能。调试中尿素车间解吸装置的两台给料泵连续出现抱轴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经反复维修仍不能恢复正常。
2004年2月10日晚该公司召开第二化肥厂技改协调会,在两台给料泵没有完全修复的情况下,仍决定于11日开始投料试车。此举违反环保程序,属擅自进行试生产。2月11日至3月2日试生产期间,两台给料泵因故障没有运行,第二化肥厂产生的工艺冷凝液没有经过解吸塔有效处理,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流入沱江支流毗河,从而直接造成了这次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监测站采样数据 氨氮指标超标数百倍 从青白江区环境监测站2月27日至28日对川化三个排污沟进行连续采样监测分析的数据中,记者了解到,取水口的氨氮指标严重超标数百倍。
从2月11日至3月2日,川化集团内部究竟有没有对所排放的高浓度氨氮废水进行检测,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谜。
防线失守究竟啥原因?
环保从业人士:小集体利益惹祸
川化的致命污水轻易地突破了两道防线的阻击,这让人震惊。但成都市某环保从业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小集体利益漠视大众健康的最直接体现。
他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在化工领域,如果要全部开启治污设备,每生产一吨化肥的成本大约将增加300—500元。而川化这样的企业,一年增加的成本将是一笔天文数字。与此同时,环保部门对偷排污的处罚力度也不够。根据以前的相关规定,一个县、区级环保部门对当地企业偷排放的处罚权限仅仅只有1万元,且对每年的处理次数还有严格的限制。
一方面是利益驱使,一方面制约措施不到位,这些企业的负责人会怎么选择,已是不言自明。
记者龙灿杨东
反思
避免一河污染全城都渴 从3月2日沱江被污染,城市供水系统瘫痪到3月28日全城恢复供水,内江这座城市经历了严峻考验。面对突如其来的公共突发事件,政府职能部门如何以最快速度调集各种力量抢险救灾,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成为社会讨论的一个新的热点问题。而作为人口集聚的大城市,如何解决突发事件正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思考的问题,与此对应的是,我们的词典里多了一个新的名词:城市应急能力。
四川大学社会系主任陈昌文教授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城市的应急能力首先要有公共制度作保障,只有建全了一系列制度,处理突发事件才会临危不乱;其次还应加强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减少突发事件。“比如水的问题,我国古代就很重视水源的多元化,如果水源单一,被截断或是污染,将是致命的。”他说,政府在规划设计时应强制对水、电基础设施进行多元化,以保证不会一条水源污染就全城喊渴,一根电线短路就全城摸黑。另外一些专家认为,政府的积极作为、媒体的迅速到位、民众的自我调适,在危机中更是不可或缺。
据了解,城市应急能力的建立和健全正呈现在各级政府的案头。成都市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目前正进行分阶段建设。记者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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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30万元构成环境监察失职罪 据成都的何佳林律师介绍,根据刑法408条之规定,国家公务员因自己的失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就构成了环境监察失职罪。而污染环境的直接当事人则构成了重大环境污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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