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新京报》发表题为《遏制沙尘暴需改革草场产权制》的社论。文章主题选得很准确,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很好,但我以为还应更深入的分析沙尘暴问题。
政府治理沙漠化为的是给人民创造一个免受沙尘之苦的天气环境,为给至少是北方地区创造一个免于沙尘之害的农业生产环境等。这种环境本身是一种公共物品,即它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牧民毁草造田、过度放牧为的是通过农作物、牛羊肉奶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这是具有私人物品性质的东西。应该承认有效遏制沙尘暴对当地农牧民来说也是一种收益,但如果他们想得到这种收益就要付出毁草造田、过度放牧带来的部分经济效益作为成本。问题在于成本显然大于收益,至少在当地农牧民眼中、在他们可以预见的短时期内是这样的。如果付出的大于得到的谁还会去干呢?
因此,遏制沙尘暴远不是简单地改革草场产权制就可以解决的。应从以下几个层面思考这一问题:一,市场机制失灵的地方必须由政府介入这是不争的事实。公共物品的提供就是市场失灵表现之一。所以政府在防沙治沙上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二,草场产权改革是个方向,但却应该考虑到这里的草场与一般的经营性土地的差异性。我想在现有土地所有、管理制度下,即使划分产权也只能是将地上之“草”而不是“草地”的产权划给农牧民。政府保留草的所有权是为随时提供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需要。三,防沙治沙要吸取“2605”项目教训。20世纪80年代初联合国开发署资助的我国西北退耕还林项目称“2605”项目。该项目1985年成功通过验收,但现在当时种的草、树几乎片甲不剩了。沙尘暴的出现有着复杂的原因:人口增长过快,农牧民生活水平提高速度过慢,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落实不利,相应的跟踪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都应在解决问题时通盘考虑。
所以,解决沙尘暴问题的出路在于深化草场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跟踪管理和监督的力度,对防沙治沙问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审视,多领域、多层次的改革措施配套进行。李洪侠(北京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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