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那媛) 参保人员每人只应持有一本医保手册,不得以遗失为由申请多本手册,否则必须交回重新核发。昨天,北京市医保中心制定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使用和管理规范》,将于5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规定,参保人员每人只应持有一本《手册》,不得以遗失为由申请多本《手册》。凡持有多本《手册》的参保人员,应将所有《手册》交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交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确认后核发《手册》。参保人员因使用多本《手册》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应退回医疗保险基金多支出的部分,拒不退回的,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有关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为防止有人持已作废的手册就医,从5月1日起,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每日发布《手册》“黑名单”,定点医疗机构可及时依此判断是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列入《手册》“黑名单”的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