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4月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行政长官董建华已书面核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委任李业广为香港交易所主席的任命。
有关核准是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的。2004年4月1日,香港交易所董事局会议推选李业广为香港交易所主席。经行政长官核准后,委任李业广为主席的任命即时生效,并与他担任香港交易所董事的任期相配合。这项任期将至香港交易所2006年周年大会完结时届满。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9(1)条规定,任何人除非已获行政长官书面核准,否则不可担任属认可控制人的公司的主席。
财政司司长唐英年3日在公布有关核准时表示,李业广先生多年来对香港证券市埸贡献良多。他具备领导才华,深受业界广泛支持和尊敬。唐英年表示深信,在李业广的领导下,香港交易所将致力进一步提升市场素质和加强市场竞争力。
李业广较早时获财政司司长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再度委任为香港交易所的3名董事之一,任期为2年。(完)(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