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江
据新华社贵阳4月4日电(记者何云江)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原经理杨明涉嫌贪污公款1491万余元,行贿390万元一案,日前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空股分红侵吞公款;在物资采购中骗取巨额国家公路建设资金,用于个人投资房地产、办企业、个人购房及用于行贿上级、馈赠下属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杨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期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