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4月5日电记者江山报道:4月5日,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获悉,长春市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八队在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海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4张,涉及金额700多万元,现马海中已经被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2月17日,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接到税务部门报案,洛阳市税务部门发来一份通报,当地的税务和公安部门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据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待,曾经给长春市广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75张,案值700多万元。因此,洛阳市税务部门请长春市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协助。
接到报案后,长春市经济犯罪侦察支队马上抽调八队侦查员组成专案组开展工作。经过缜密侦查获悉,长春市广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是2003年注册成立的,该公司的地址位于长春滨河小区西二区。
2月18日10时,侦查员赶到滨河小区时,发现并没有该公司的牌匾。经过调查,原来是有这个公司,房子是租来的,这两天该公司要求退房,还没有搬走。民警马上赶到该房间,将正准备搬家的该公司经理抓获,并在屋里的床下发现了长春市广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执照。侦查员将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后,立即组织警力对他进行审讯。
经过10多个小时的较量后,该男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叫马海中,今年39岁,广东潮阳市人。1998年,马海中曾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抓获,被判刑4年。2001年出狱后,他继续倒卖发票,被劳动教养1年。2002年出来后,继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取暴利。2003年8月,马海中利用别人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了长春市广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9月份,他就获得了一般纳税人资格;10月份,他在没有任何往来业务的情况下,通过关系,从北京一个人手里,以面值5.5%的价格,购买了75张(万元版)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750多万元,仅这一项给国家造成100余万元的税收损失。随后,他从税务部门领取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先后以面值6%的价格,为长春市、松原市等地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利。
3月12日,马海中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批准逮捕。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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