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20件法律草案
包括修改选举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 (记者沈路涛、邹声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集中主要力量抓紧研究起草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年内常委会各次会议将审议20件法律草案。
据了解,将于年内审议的法律草案包括:在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方面,制定紧急状态法,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在民法商法方面,制定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电子签名法,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在行政法方面,制定公务员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公证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经济法方面,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可再生能源利用促进法,修改对外贸易法、审计法、邮政法;在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方面,制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今年年内还将抓紧研究起草7件法律草案,包括: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畜牧法、国防动员法,修改合伙企业法、土地管理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还强调,要做好宪法解释和法律解释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宪法解释程序的规定。贯彻立法法和委员长会议通过的法律解释工作程序的规定,加强法律解释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强调,要把立法工作放在常委会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做到审议通过一批法律,起草准备一批法律草案,调查研究一批立法项目,掌握立法工作的主动权。要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对法律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和不同看法,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组织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布重要的法律草案,提高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确保立法质量。(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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