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4月6日电 (沈义、黄豁)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推出刑事案件提讯、提解、换押“一证通”制度,代替以往提讯、提解、换押“三证”,建立了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
超期羁押在过去是刑事诉讼中的“顽症”,严重侵犯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多次就超期羁押现象进行了清理,但由于现行羁押制度在提讯、提解、换押等方面存在漏洞,“前清后超”“边清边超”“久押不决”等现象屡禁不止,从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了保护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羁押制度,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结合办案,于去年11月推出了刑事案件提讯、提解、换押“一证通”制度,以代替以往提讯、提解、换押“三证”。此举得到渝北区公安、法院及律师的认同,区政法委还对此作出决定,从2003年11月1日起,全区各相关部门的提讯、提解和换押证不再适用,统一实行《刑事案件提讯、提解证》。据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洪梅介绍,《刑事案件提讯、提解证》具有法律文书性质,也是进行提讯、提解和换押的唯一有效凭证,更是一张严格记录刑事诉讼办案期限的“晴雨表”,使检察机关对超期羁押的监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
据渝北区检察院统计,在实行“一证通”制度以前,渝北区每年平均超期羁押10件15人。而该制度实行以后,已收到明显效果。从去年11月1日以来,平均每案的办案时限比以前缩短了40余天,且均无超期羁押,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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