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4月6日消息 新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新疆范围内开展治理整顿工作,截止到3月底,共清理出各类开发区33个,拟保留21个,其余12个将被撤消。
据新疆都市报报道,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整改后,予以保留的开发区(园区)有8个(国务院批准3个,国务院授权部、委、办批准5个);经新疆政府批准设立整改后,予以保留的开发区(园区)8个,(新疆政府批准7个、新疆政府同意有关部门批准1个)。这16个开发区(园区)合计规划占地面积61541.97公顷,实际建成面积6258.53公顷。
新疆各地、州、市政府批准设立整改后,拟保留的各类开发区(园区)5个。
其他经地、县(市)及其以下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12个开发区(园区),规划占地面积6744.95公顷,已建成面积969.21公顷,新疆政府将下文予以撤消,圈占土地全部退回。
在清理整顿中,乌鲁木齐市共清查出各类园区8个(其中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2个)经国务院批准出口加工区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其余6个园区(头屯河工业区、东山工业园区、金河工业园区、水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天牧现代农业园、华联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经过“撤消、核减、整合”等整改措施,撤消了不符合开发区设置条件的2个农业示范园,合并了东山区2个工业园区,将6个园区整改为3个。(编辑: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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