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通讯员唐飞)14年前,由于强奸养女,常易(化名)被判入狱,当他刑满释放时,已无家可归。在回到前妻与养女的住所居住的要求被前妻拒绝后,常易被安排在养老院里。
常易今年65岁,1990年,他因强奸14岁的养女被判刑后不久,妻子便提出离婚。除了一张单人床、一个木箱和帆布包外,其余的所有财产,包括位于丰台区关家坑的一处住房,都判给了前妻。
东铁匠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今年3月份,常易释放前,忽然向他们提出,前妻的住房应该有自己一份,出狱后他要回到原来的住所居住,除此之外,他也无处可去。
前妻与养女得知后,强烈反对。前妻说,女儿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和家庭,现在都生活在一个院子里,女儿的丈夫还不了解以前发生的事情。“还想回来捣什么乱!想搅得大家都过不下去?”
最终,在街道办与司法所的安排下,常易一出狱就直接搬进了丰台区长辛店养老院。据东铁匠营街道综治办主任杜来全介绍,这是考虑到常易年纪已大,又没有可以依赖的亲属,养老院里每月500元的费用,也由区政府或街道承担。
尽管如此,前妻还是不太放心。昨天,前妻在街道办的陪同下,给常易送去了500元钱和几件衣服,前妻表示,这就算是买下了法院判给常易的单人床和箱子,希望他以后不要再出现。
常易本人对住养老院还不太满意。不过他说,不是迫不得已,不会去找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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