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海东)本市控制大气污染第十阶段措施昨天发布,按照这个措施计算,今年北京的蓝天将增加3天。 第十阶段措施首次提出市政府将把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完成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为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现有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单位,要制定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方案,通过结构调整、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切实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据环保专家介绍,目前本市大气环境污染严重,主要原因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于环境容量。因此,措施提出要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定鼓励黄标车提前更新淘汰的经济政策,并且要求尽快完成2005年执行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当于欧3标准)的报审工作。研究表明,一辆高排放车(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7辆欧2标准车、14辆欧3标准车的排放量。 整合了专家、市民等方方面面意见的第十阶段措施还把环境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状况、违反环保法规行为等环境信息;公布超标单位名单和总量削减单位名单以及超标车辆情况、油品质量检查情况等。提出要聘请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设立环保专项奖励基金,在全市组织开展有奖举报活动。 据了解,经过前9个阶段的措施,去年本市实现了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0%的目标,二级好天由1998年的100天增至224天,四级、五级中度和重度污染天数由141天减到5天。今年的目标是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2%以上,即267天。但据专家介绍,目前本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明显大于环境容量,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污染特征。特别是颗粒物来源广泛,形成机理复杂,不仅包括燃煤、机动车、工业、餐饮油烟等直接排放和施工工地、道路、裸露地面扬尘等产生的一次颗粒物,还包括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经过大气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颗粒物,治理起来难度加大。在去年超标的141天中,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的天数达到135天,占96%,年日均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1%。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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