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救护车没交过路费被阻截 急患者死在家
本报哈尔滨7日电(法制日报记者郭毅 马也原 本报记者亓树新)4月6日,哈尔滨市机场路高速公路收费站因30元收费问题,“扣留”正在执行急救任务的“120”急救车,一名危重病患者因此被延误近一个半小时的救治时间,不治身亡。
5日23时29分,哈尔滨市急救中心接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立全村白家屯一位市民的电话求助,说有一危重病患者需要急救。急救中心指派医务人员和急救车赶赴现场。
据当时出车的急救车司机崔喜及出诊医生王浩介绍,为争取时间挽救生命,司机选择了走机场高速公路。
23时45分,急救车行至机场路八里堡出口处时,出口被一道铁制伸缩门锁住。司机打开警报鸣笛,但收费站一直无人应声,于是便驾车沿高速公路向机场高速公路主收费站驶去。
23时52分,急救车到了机场路主站。收费人员让他们交纳30元的费用。司机出示了“120”急救中心出车命令单和省政府三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并解释说要去道里区太平镇抢救一名危重病患者,因八里堡收费站被拦死,才从此出口通过。收费员打电话请示后告诉他们,不能免费放行,并说八里堡收费站有人值班,必须从那里通过。无奈,崔喜又驾车原路逆行返回八里堡收费口。
6日零时10分,崔喜在八里堡收费口鸣响警笛。两分钟后,从值班室内走出两名保安人员。
他们说:“我们是私企,不收过路费就得下岗”,让崔喜交纳30元费用,并说,由于逆行,还得缴纳10倍的罚款。崔喜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关于“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恳求他们放行。这时,急救车后面开来一辆面包车挡住了急救车的退路。车上下来3个人,他们说,不交过路费和罚款不能放行。崔喜和车上的医护人员见状,立即请示“120”值班室。值班室的领导指示他们先交过路费,不要耽误时间。崔喜和两名医护人员翻遍全身,拿出总共35元钱交给了收费员。但收费员表示,只交过路费还不够,还要交齐罚款才能放行。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了,崔喜不得不给黑龙江省“省长热线”打电话求助,但收费员拒绝与“省长热线”工作人员通话。无奈,崔喜又打电话,告知患者家属救护车所在的位置和所发生的情况。5分钟后,患者家属找车赶到收费站,把医生、护士先行接到家中。凌晨1时,急救车到达患者家中时,患者呼吸、脉搏、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想尽办法抢救15分钟后,患者被宣告死亡。
据了解,哈尔滨市机场高速公路是哈尔滨市于2000年采取BOT方式,由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全额投资10.8亿元建设的。工大集团获得了此项目经营权,企业自行设站收费。
各方说法
死者家属:
如果急救车早到20分钟,杨桂珍也不会死啊!是30元钱重要,还是一条人命重要?4月7日,正在家里哭祭死者的死者的儿子马海富、丈夫马金华等人对记者说。
他们说,死者杨桂珍今年才56岁,除了两年前患上糖尿病外,身体一直健康。事发当天她还和家人、邻居一起赶集、聊天。当天22时30分左右,她在临睡前突然开始咳嗽、呼吸困难。由于他家离市里医院路途较远,怕自己找车送往医院路上出现意外,才拨打“120”急救电话。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机场专用路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哲民对记者说,在哈尔滨机场专用路开通时,黑龙江省交通厅和财政厅下发了文件,在征收范围中明确说:“除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外一律征收通行费”。该公司一直在执行这个文件。“120”急救中心手中的文件,没有下发到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
对于10倍罚款的问题,孙哲民说,他们是按照省交通厅和财政厅下发的文件,按拒不交费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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