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涂灵、记者姜兴华报道:“我救人是事实,但事迹没有感谢信中说的那样突出,恳请部党委撤销给我报请二等功的决定。”3月29日,云南省蒙自军分区党委根据绿春县人武部后勤科科长欧阳高军的请求,给在特大交通事故中奋勇救人的欧阳高军记三等功一次,并号召官兵学习他说实话、做好事的高尚情怀。
去年1月24日上午11时许,一辆中巴车在湖南省蓝山县境内翻入河中,造成人员严重伤亡。在家休假的欧阳高军闻讯后,迅速赶到出事地点,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击碎车窗玻璃爬进车内,将伤势较重的乘客救出来。而后,又和随即赶来的交警,将受伤乘客抬上救护车后,才悄然离去。
欧阳高军归队后,对救人一事只字未提。此间,当地群众想方设法寻找他。直到今年初,蓝山县政府经多方了解,才得知奋勇救人的欧阳高军的真实身份,便给部队寄来感谢信并为其请功。3月中旬,绿春县人武部党委决定为其报请二等功。已确定转业的欧阳高军立即找到人武部领导和在武装部蹲点的军分区领导,恳切地说:“信中说我先后3次跳入水中救伤员,其实我只下水1次,还是周围的群众帮助我将伤员救上岸的;信中说我救了10多名乘客,事实上我只救了3名伤势较重的乘客,剩下的乘客是群众和交警救起的。况且,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请部党委撤销给我报请二等功的决定。”分区党委、机关对此立即进行核实。经当地交警部门再次向群众调查,证明他提供的情况是真实的,决定给其记三等功一次。
欧阳高军的事迹赢得官兵的高度赞扬,但也有人惋惜地对他说,立二等功对回地方安置很有利,为何要放弃眼看到手的机会?欧阳高军回答说:“二等功的确令我心动,但我觉得,不能因此丢掉一个革命军人和共产党员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品格。要不然,我心里怎么能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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