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上海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努力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本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目标。其中重视解决拖欠建筑民工工资问题,建立“不良名单”制度,健全长效管理的“防范拖欠机制”为重中之重。
她说,近年来上海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使得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势头明显下降,总体矛盾已趋向缓和。在清欠工程款的同时,上海还特别重视解决拖欠建筑民工工资的问题,基本做到“年年结清”,近几年的解决率稳定在98%,去年解决率达到99%。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11月下达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将解决时限压缩至两年并专门成立清欠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
据透露,在推进清欠工作中,上海将建立“不良名单”制度,惩戒某些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单位。
此外,在加大清欠力度的同时,上海将“双管齐下”,一是由法院系统集中审理、上海仲裁委员会及时裁决一批拖欠工程款案件,确保依法清欠;二是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共同推进清欠工作。在摸准底数、加强清欠的同时,上海将在预防拖欠方面“关口前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的“防范拖欠机制”,从源头上协调解决拖欠问题。
惩戒措施主要是:一是通过新闻媒体披露“不良名单”,公开曝光某些恶意拖欠的单位;二是对列入“不良名单”的单位依法监察,实行信息跟踪制度,相关信息录入企业合同信用状况;三是在建设项目批准、土地招标、规划许可、建筑管理等方面向有关部门给予提示;四是将“不良名单提供给金融系统及时掌握。被列入“不良名单”的单位在履行完还款义务之后,经清欠办审核并报联席会议批准后,从名单上删除,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