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住宅小区、低收入家庭和需支付
职工采暖费用的企事业单位成调查对象 本报讯(记者熊焱)本市住宅小区有多少供热面积?低收入家庭采暖方式和采暖费情况怎样?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暖费用负担有多重?这些问题将会一一搞清楚。记者昨天从市市政管委获悉,为全面了解全市供热企业规模、供热需求、供热收费以及供热计量装置、房屋节能、居民承受能力等基础数据,摸清本市供热体制基本情况,本市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供热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市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标志着本市供热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据悉,本次调查以2004年3月31日为调查时点。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003-2004年度采暖季期间参与供暖工作的区域锅炉房、现有住宅小区、重点民政对象家庭和需支付职工采暖费用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调查对象。 调查内容分四部分:一是供热锅炉房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锅炉房情况、采暖系统概况、供热面积和人员、费用、环保等情况;二是现有住宅小区节能及采暖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采暖面积、采暖方式、建筑节能、热计量方式等情况;三是重点民政对象家庭采暖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退休、下岗以及征地农转居超转人员等低收入家庭住房采暖方式和采暖费用等情况;四是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暖费用负担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担的采暖费用来源、支付情况和交纳情况。 市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查由全市统一制定调查方案,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按照“统一布置,分区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调查数据质量,坚持“分级负责,即时解决”的质量控制原则,要求各区县政府加强与中央在京单位及各专业管理部门、街道(乡、镇)的协调组织工作,填报基层单位按照统一制定的指标解释和计量单位如实填报,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填报将令其重新核实修改,限时重报,为制定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调查。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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