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黄康温 实习生傅韵锦)4月6日,南宁市的梁女士因为嫌医生所开的医药费太高,一怒之下在医院当场“发标”,将病历卡和治疗单撕毁。 当天晚上,梁女士左手三个手指被轻微烫伤,当晚8时许,她到南宁市人民路某医院看病。买了病历卡和挂号后,外科一位姓董的医生给她看了病。董医生检查了伤口后,便开了处方和治疗单。当梁女士到医院大厅收费处交费时,才知道医药费要96元钱。 梁女士一下子就愣住了,她抱怨:“这是什么收费呀!我的手指烫伤一点点,只是想来开点消炎药和药膏而已,竟然要收96元钱!”当时一位护士过来询问,但梁女士没有理会,一怒之下将病历卡和治疗单给当场撕毁了。一本病历卡被撕成了三四片,扔在了大厅的地板上,在场的护士和病人都呆住了。梁女士告诉记者说,当时她看到医生“狮子大开口”,很气愤,一生气就怎么都顾不上了。 事后,梁女士在医院附近的一家私人药店买了一瓶3元钱的消炎药膏。“搽了药膏后,我今天手指不痛了,也没那么肿了。3元钱就能治疗的病,为什么医生一定要开96元钱的药呢?”梁女士不解地说。 4月7日下午2时50分,记者来到这家医院。当时在场的黄护士告诉记者,梁女士表示不满时,她就过去询问有什么事,并告诉她医院收费处是按照医生所开的处方收费,如果对药价不满意,病人可以去找开药医生,要求换比较便宜的药。 “我们已经把解决方法告诉病人了,病人要这么做,我们也没办法。”医院门诊部主任甘医生说,医生在开药给病人之前,一般都会咨询病人可以承受怎么样的价位,按照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来开药。之所以会出现梁女士当场撕毁病历的情况,原因是由于医生和病人沟通不够。 “96元钱不一定都是医药费,医生既然开了治疗单,就证明了该病人的手指需要消毒和上药,这些费用也包括在96元钱里。”甘医生认为,如果当时双方沟通得当,就不会出现那种过激的场面。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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