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12日电 据哈尔滨日报报道,立遗嘱办公证,听起来似乎是老年人的事,可记者在哈尔滨市公证处了解到,年轻人办遗嘱公证已不算稀奇事。
哈尔滨市公证处秘书科洪科长介绍说,现在来我处办遗嘱的年轻人有的是患病,有的是经常出远门办公,隐隐担心自己的安全。同时,他们思想开放,不像老人那样忌讳谈死,愿意来办公证。
据了解,这些年轻人立遗嘱,一是身患重病防患于未然。一位年轻男士因患胃癌晚期,家人给市公证处打电话要求作遗嘱公证,在医院开具本人神志清醒等的证明后,两名公证员上门照相、录像、本人签字无误后顺利完成了遗嘱公证。另一位年轻男士也因为心脏不好,担心身后事,遂在自己清醒时,立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孩子。
二是防患在婚后遗产纷争。不少年轻人立遗嘱,还出于维护家庭和睦他们一般是再婚者,立遗嘱,财产基本留给自己和前妻(前夫)所生子女。这在带子女再婚、夫妻各有产业的再婚家庭中最为普遍。在哈尔滨市公证处作遗产公证的最年轻的人士出生于1968年,再婚前,这位人士到市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目的是明确结婚时所买的房子是由对方出资购买,以免自己的家人在自己身后讨要住房。
再有是拥有财富防范突发事故。随着个人财富积累的不断提高,拥有百万、千万的富翁日渐增多,财富的增长固然令人激动,可如今的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防不胜防,有的先富裕起来的人开始制订遗嘱。一位30出头,拥有资产100多万元的商人,就作了遗嘱公证。
此外,一些从事高风险、经常坐车到处走的销售人员、航空小姐等也是遗嘱公证的主力人群。
黑龙江省社科院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办理遗嘱公证在国外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公民成年后一般都立遗嘱,出远门前,也经常变更遗嘱,一辈子下来可能要写好多个。我国办理遗嘱公证出现年轻化现象,从侧面可折射社会进步的一面。现今人们拥有的财产日渐增多,富裕阶层也出现年轻化迹象。这个群体,他们自然会更珍视自己的财产分配,进行遗嘱公证很明显地表明了年轻人法律观念增强,反映了公民对私有财产缺乏安全感、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另一方面,作为年轻人,观念更新,更容易接受新事物,不会谈死色变,更相信科学和法律。此外,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以及各种疾病的非偶然发生,让不少人亲身感觉到死亡原来离自己是那么近,便有了为自己死后作安排的需要。(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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