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祝勇) 上海将于4月15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生育二胎、生育规定等多方面有较大放宽。记者从广东省计生委了解到,由于广东的计生工作基础比上海等地薄弱,因此近年来制定条例仍以“收紧”为重,但总体趋势会逐步向此大方向过渡。 据了解,上海将于4月15日起实施新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在多方面有较大放宽,比如在生育二胎方面,取消了原《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4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在子女数认定方法上,将过去累积合计子女数的认定方法调整为按本人实际生育(包括收养)且存活子女数计算。 对此,广东省计生委有关人士表示,各地有各自的实际情况,由于广东计生基础比上海薄弱,目标还是向中上水平奋斗,所以不能照搬,制定条例还是以收紧为重,近年内不会放开。但计生工作的目标和要求都是一致的。而且也会向逐步放开的大方向过渡。 据介绍,广东省目前最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02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较广东省过去计生条例而言,已有多处重大修订,根据这个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生条例》,广州市将制定“《条例》实施办法”具体实施,目前草稿已经出台,仍在省市有关部门审批中。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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