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雯丽的生活照与广告中(左)照片对比。信报记者 刘志坚/摄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蒋雯丽的母亲翻看湖南《法制月刊》杂志时,发现封底一则牛皮癣广告上登着蒋雯丽的照片。蒋雯丽得知此事后将该杂志社告上法庭。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这起肖像权侵权上诉案。
蒋雯丽昨天没有出席庭审。她的代理人称,2001年3月,蒋雯丽的母亲发现湖南《法制月刊》杂志封底刊登了一张蒋雯丽的照片,而配发的文字是一则皮肤病药品广告。蒋雯丽将该杂志社与广告主山西省临猗县银屑病研究所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130万元。去年11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该杂志社存在侵权行为,须赔偿蒋雯丽精神损失费2万元,照片使用费20万元,广告主山西银屑病研究所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该杂志社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杂志社代理人认为,广告中的人像是否为蒋雯丽尚不能确定。蒋雯丽虽然提供了几张生活照,以证明广告中的人像就是她,但不能排除这些照片是对广告中人像进行翻拍后经电脑合成的。杂志社代理人还指出,即使广告中人像是蒋雯丽,一审判决其单独赔偿20万元也不公正,该杂志发行量才1万多份,影响极为有限,赔偿20万元数额过高,而且赔偿责任应该由广告的受益人即广告主承担。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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