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河北第一秘”的李真业已伏法,李真案的涉案物品拍卖会今日已经开拍,此前业内人士曾预言,这次拍卖很可能爆出“天价”。 近几年来,贪官赃物拍卖会随着落马贪官的增多而日渐“火爆”。“慕马腐败大案”涉案物品拍卖会成交额达数百万,其中一套印有“慕绥新”大名的高尔夫球具居然拍出了12万的“天价”;四川巨贪李玉书赃物拍卖会40件标的全部拍出,总成交额达250多万元…… 此次李真案涉案物品拍卖会更是尚未开始就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主办方不但将600多件拍卖物品连续展出三天,而且在定价上也与众不同。通常情况下,拍卖品的底价一般要低于原价,而此次李真案涉案物品的起拍价却基本等同于市场价,更有部分物品的起拍价干脆超出原价达10倍。 拍卖贪官赃物,所得收归国库,这不失为符合经济原则的公共政策。但是,政府毕竟不是只追求经济收益的“经济人”,政府的公共政策不仅要能带来理想的经济绩效,还必须有助于促成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政府部门享受着贪官赃物拍卖会带来的丰厚经济收益,却忽视了高成交额中体现出的社会道德偏向。当拍卖的成交价格远远高于拍卖品本身的价值,当一件市价几十元的普通商品被拍出了上百元的价格;我不能不追问,除了物品本身,我们还拍卖出了什么?难道是贪官的恶名?我只能猜测,正是这些贪官们的大名提升了这些拍卖品的价格。在那些高价买家的心目中,贪官们的大名就是“附加价值”;买家们对贪官赃物趋之若鹜,贪官的贪名越大,他们的兴致也越大,因为他们已经将贪官的赃物看成今后自我炫耀的资本。从买家们的热情当中,我所看到的是一种反道德的恶俗心态;在这种心态下,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存在,最基本的道德判断不存在,剩下的只是财富膨胀基础之上的畸形自我膨胀。 政府部门从成功火爆的赃物拍卖会中获得了利益,却让整个社会承担了道德损失的风险。贪官赃物拍卖会几近“走火入魔”式地发展着,通过媒体过分热情地炒作,这样的拍卖会在潜移默化中侵蚀着每个人内心的道德防线。由于缺少道德上的批判,李真案涉案物品拍卖会不仅没有让李真得到应得的“唾骂”,反而让人们产生“李真真值钱”的感慨。一次次成功的拍卖会,一个又一个天价的产生,这让我看到一幅怪诞的景象:贪官们在位时威风八面、倒台后也照样“英名不倒”;这样的拍卖会稀释了贪官们的道德罪名,而将他们提炼为“奢华”的代名词,在无形中撩拨着我们每个人内心中的贪欲。 我认为,贪官赃物拍卖会在经济效益方面能够有所建树,但它对于社会道德却不大可能有积极影响。并且,这样的拍卖会越“市场化”,它对于社会道德的侵蚀作用可能也越大。政府作为贪官赃物拍卖会的真正主办方,不能仅仅计算经济账,而更应该看看社会道德可能遭受到的冲击与损失。(新京报) □毛飞(北京 学生)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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