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多元的药费就这样从社保卡上划走了 |
| 昂贵的进口药老人不敢吃 |
四川新闻网消息:一对家住成都市区内的老俩口为了看个头晕的小毛病来到位于成都青羊宫附近的某知名三甲医院,医生大笔一挥开出药单。这原本正常的一件事情接下来却发展得有些“离奇”:老人直到医院从医疗卡上把钱划走以后,才拿到了标有药品价格的发票。而回家后细细一看发票,老人才又知道自己原来被医院“强迫”买下了价值400多元的贵药。 昨(13)日,感觉自己被该医院“宰了一刀”的魏老先生打入四川新闻网记者部的新闻热线电话,置疑大医院开出的药单到底有多“黑”? 正常的看病 12日上午9点多钟,家住成都市北门马鞍路附近的魏老先生觉得自己最近头总有些晕,晚上睡不好觉。听说这种毛病老年人也常犯,思量着该去做个脑电图检查。于是,魏老先生和有些同样症状的老伴儿乘车来到成都青羊宫附近的某知名的三甲医院。 老俩口在该院神经科一诊断室挂了两个号,因为正好有正高职称的高级医师当班,虽然挂号费比平常贵点儿,但魏先生仍然觉得自己是赶对了时间。看来眼下犯点头疼脑热的人还真不少,神经科小小的一诊断室里外站了十七、八个等着看病的患者。在等了一会之后,终于轮到魏先生和老伴坐到医生面前了。 医生在对病情进行了简单询问后,先让老人们量了血压,低压90、高压150,医生立即做出了诊断结论——高血压。而就在前一天,魏先生在四川省防疫站量的血压还是正常值80到120。加上刚才量血压时,连血压计绑在胳膊上的带子都没有栓紧,于是魏先生对医生发出了疑问,“短短一天时间,血压变化怎么就这么大?”尽管有这样的疑问,但魏先生的话并没有影响医生的诊断,“你们还是要吃高血压的药。”于是,医生很快给老俩口开好了高血压和帮助睡眠的药。 离奇的药单 想想人家毕竟是有正高职称的高级医师,而且是四川省有名的三甲医院,无论医术和医德应该都绝对会有保证,虽然有几分疑虑,魏先生和老伴还是拿着医生开的处方来到医院药房划价交钱。到了药房后,魏老先生马上发觉取药的程序好像比过去方便多了:把处方交上去之后,药房的工作人员便问老人采用的是刷卡还是现金支付方式?老人回答道,“刷卡”。于是,药房的人就把老人的社保卡收了进去。 接下来的事情变得异常简单:工作人员很快刷好了社保卡。之后,魏先生和老伴也拿到了自己的药和发票。 看完病急于回家的老人顾不得多想,拿起药和发票直接回家了。但是,回家后当老人戴上老花眼镜一看发票吓了一跳:天,就这点头晕的毛病,医院竟然从社保卡上划走了自己400多元! 更加让老人想不通的是,老俩口儿回家后一读药品中最贵一瓶德国进口药的说明之后,老先生是再也不敢吃这个药了:这瓶商品名为“都可喜”的德国进口药说明书上,赫然写着不良反应包括恶心、激动、失眠等。而且由于片剂中含有甘油,因此可能引起头痛等症状。 原本去医院就是想医治头晕、头痛毛病的魏老先生想不通,医生给开的这药算是怎么一回事儿? 有违消费者知情权之嫌 采访中,魏老先生告诉四川新闻网的记者,自己特别想不通的一点是:为什么医院在开药的时候,就不先告诉我们这药的价钱呢?兴许,咱要是知道这药的价钱贵,也就不买这药了。说实在话,一个月九百多元的退休收入还要吃穿管用。要说买这药啊,还真的要好好拈量、拈量。 魏老先生告诉记者,在整个看病取药的过程中,自己根本没有机会知道医生开出的药品价钱到底是多少。如果是交纳现金,也许自己还会再思量思量。但是因为是直接划卡,就更加不知道药价了。他认为在这一点上,医院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当记者就此采访该医院有关人士刘先生时,刘先生称,医院药房目前的买药程序的确是与过去有了一些变化,但做这种程序改动完全是出于方便患者的目的,应该是一种进步。 记者随即问道,简化了以前划价的程序,是否侵犯到消费者?刘先生说,“我个人认为病人到医院求医问药,不像在商场买衣服,求医问药不仅仅是一个消费过程,医生不可能对所开的每一种药物都做非常详细的说明。”刘先生委屈地表示说,他们医院药房所售出的每种药物价格在发票会有很清楚地显示,而成都其他的一些医院,甚至连发票上都不会有药物的单价。 消协说法 对于魏老先生和医院方的不同说法,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咨询部的章超先生表示,医院的这种行为如果属实,的确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对自己所接受服务的知情权,就包含有权知道他使用的货品的真实价格的权利。同时,经营者也有义务、有责任、真实地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情况的说明。 编后语 您是否也在医院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您是否认为医院的收费工作应该更加透明化?你是否认为患者缺乏对药价的了解实际上是受到了知情权的侵犯?您对医院工作的改进有什么看法?我们欢迎广大网民拨打四川新闻网热线电话028-86512862,或者参与我们的论坛讨论。 四川新闻网记者 向雷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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