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沱江流域水质已恢复到往年同期标准
新华网成都4月15日电(记者丛峰、刘海)记者日前从四川省有关部门获悉,引起全国人民关注的沱江水质污染目前已基本消除,水质指标恢复到了往年同期标准,沿江地区已全部恢复从沱江抽取饮用水,事故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2至3月,位于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沱江附近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违规技改并试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氨氮含量超标数十倍的废水倾泻而下,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说,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迅速切断了污染源,川化股份公司的技改项目调试工作停止,并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总量,至今没有出现排放反弹现象。同时,四川省政府跨流域从岷江调水5500万立方米冲洗沱江,沱江沿江六级梯级电站全部开闸泄污,并先后数次实施人工降雨。为减少沱江污染排放总量,环保部门还在沱江流域开展了大规模的污染企业整治工作,出动人员千余次,拉网式检查清理了170余家污染企业,关停了50余家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
刘晓峰说,由于措施得力,沱江水质污染消除较快,沿江的简阳市、资中县、内江市等地,分别于3月16日、22日、27日恢复从沱江抽取饮用水。当前,沱江内江段以上(受污染流域)水体的氨氮含量已降到近年来的最低水平。据了解,目前曾受污染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已恢复正常。(完)
沱江污染经济损失初步核定3亿元 环境恢复需5年
新华网成都4月15日电(记者丛峰、刘海)震动全国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损失目前已初步核定,其结果为: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元,生态环境恢复需5年时间。这是记者15日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得知的消息。
今年2月至3月,位于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沱江附近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违规技改并试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氨氮含量超标数十倍的废水倾泻而下,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造成简阳市、资阳市、内江市、资中县等地近百万群众饮用水暂停供应,沱江鱼类大量死亡的严重后果。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说,据事故损失的初步调查表明,内江、资阳等沿江地区近百万群众饮水中断时间为26天;沿江污染影响地区大量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停产,损失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亿元;沱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据专家估计,约需5年时间才能恢复到事故前的水平。
刘晓峰说,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是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环保局已对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省政府正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核实损失,提出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损失赔付工作方案。
据了解,沱江污染事故损失是随着污染持续时间的增长而逐渐扩大的。3月2日发现污染情况时,有关部门统计沿江死鱼约20万公斤,经济损失在16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3月下旬,各类经济损失已超过1亿元;4月13日,四川省认定经济损失为3亿元。(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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