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实习生李琳 本报记者艾红霞 通讯员冯明
今年39岁的杨某丧偶后一直未再娶。2000年,杨某带着10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来到武汉,租住在汉阳,靠做泥工谋生。
住在杨家楼上小姑娘秋秋(化名),经常到楼下找他女儿玩。2003年7月的一天晚上7点多钟,13岁的秋秋到杨家找其女儿玩,杨趁家中无人,欲对秋秋行不轨之事,秋秋年幼反抗不过,杨得逞。同年9月,秋秋又到杨家玩时,杨支开儿女,再一次对秋秋行不轨。
12月5日,杨从汉阳搬家至武昌,7日晚8时许,杨找到秋秋,先向秋秋“表白”爱慕之情,接着又请秋秋到自己家,教已辍学的女儿认字。经不住杨的纠缠,秋秋同意了。
秋秋离家后,秋秋的奶奶急坏了,一家人四处寻找无果,联想到杨搬家后秋秋就不见了,便怀疑杨拐骗了秋秋。9日,秋秋家人向警方报案。12日,秋秋的弟弟在姐姐的文具盒里发现了杨某写给秋秋的情书。一张白纸上的正反面都是杨某歪歪斜斜的字迹:“秋秋,我真心爱你,永远爱你……请你一定回答我……”一家人这才发觉事情不妙。
昨日,杨某因涉嫌强奸罪在汉阳区法院受审,在庭审中,杨某辩称“一切都是秋秋自愿的,是她引诱我”。
汉阳区法院昨日当庭作出宣判,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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