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四五月份,结婚的高峰期又到了。打算办喜事的新人们这会儿是最忙的。特别是“准新娘”们,为了婚礼的每一个细节都精彩,不惜花费大把的金钱和时间。
23岁的王洋也是众多“准新娘”中的一位,她也一样出入商场、影楼、婚庆公司。只是她还要比其他新娘多去一个地方,那就是大学的课堂。作为一名大学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她必须在忙碌之余认真地完成好自己的学业。王洋说:“天津在校大学生领取结婚证的已经不少,可是,公开操办婚礼,让结婚成为现实的在校大学生,我应该是第一人。”
新娘:结婚上学两不误
王洋, 1981年 7月 25日出生,现在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专业本科在学, 2003年10月18日与恋人刘先生领取了结婚证,婚礼仪式定于今年 5月 1日举行。
王洋说,现在自己每天都很忙,要买东西、试礼服、与司仪见面等等。更重要的是要按时上课,她不愿意让别人说她为了结婚误了学业。婚礼定在5月1日也是为了利用“五一”放假正好出去旅游。
王洋说,据她所知,天津有不少在校大学生领取了结婚证,可是公开办婚礼的她可能是第一个。她并不是想出风头,只是觉得自己和相爱的人已经具备结婚的条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就想把事儿办了。“我觉得这件事很平常,我和他很相爱,觉得嫁给他是自己最幸福的事,所以,我决定结婚。这是我的权利。”
对于婚姻,王洋认为自己做好了各种准备。她很自夸地说:“我做得一手好菜,家务也能胜任,一定是个好妻子。我也做好了生活学习两不误的打算,明年我还准备‘考研’。”
新郎:条件允许我们结婚
刘先生,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学,学的是建筑设计专业,现在一边工作一边读书。
刘先生说:“结婚完全是因为我们的感情准备、物质准备、心理准备都已经能够承担起婚姻的责任了,我们有条件结婚。我们已经达到结婚年龄,没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不是近亲,又取得了合法的结婚证书,举办结婚仪式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只是我的新娘是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和我结婚的。”
刘先生说:“我们结婚并不草率,是经过考虑的,一是我们的经济条件允许,我的收入可以支付得起日常的开支和两人的学习费用。二是我们有明确的生活计划,双方都要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三是我们的生活能力足以达到组成家庭的要求。”
新闻链接:各地高校宽容对待学生夫妻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10月1日已经实施,新条例中规定: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带齐相关证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山东媒体报道:近日,山东大学出台了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符合条件的还可生育。要求生育的已婚学生,必须达到晚育年龄,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方可怀孕生育。在读期间生育的,应休学一年。
武汉媒体报道:武汉大学有关领导认为,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大学生提出结婚请求,学校不必横加干涉。但他同时指出,大学生处在学习的大好时机,应倡导晚婚晚育。
重庆媒体报道:去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第9天,重庆市就有一名在校大学生结婚,重庆市教委上报国家教育部寻求“对策”。国家教育部高教司的答复是:“大学生可以登记结婚,对重庆这名学生表示祝贺!”
能否各就各位 父母:相信他们有能力选择
对于王洋和刘航的选择,双方父母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王洋的妈妈说,刚听王洋说要结婚时也劝过女儿最好等到大学毕业再结婚,这样王洋可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还能在父母身边多留几年。可当两个孩子把他们的计划和准备说出来以后,父母觉得他们也是经过了充分考虑才做出这种决定的,并非一时的冲动。所以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王洋的父母让孩子自己决定这件事。
刘航的父母和姐姐也都没有反对两个年轻人的选择,他们觉得最重要的是,两个年轻人是以健康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结婚这件事,他们都是成年人了,有能力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老师:理智看待给学生“放权”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科的方老师说,王洋结婚这件事教务部门并不知道,教育部已经提出不干涉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教育部新的“学籍管理规定”还没有正式出台,学校现行的“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是否能结婚并没有涉及,可以说是一个空白。所以,现在尚不能对这种行为下结论。
王洋的几位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态度倒很一致:学生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为一名成年人,王洋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现在学校的管理是在合法、合理条件下,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让学生来决定对自己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这也是以人为本的一种体现。当然,前提是她能认真地完成学业。也有老师提出,王洋的选择是一件新鲜事,但这种事以后可能会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学校应该有相应的管理政策配套,比如,学生结婚给不给“婚假”,是否允许生育等等。
天津市其他多所高校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也向记者表示,学校里已经有本科生领取结婚证的先例,但公开举行结婚仪式的目前尚未听说。
同学:在学结婚应因人而异
王洋班上的20名同学都已经收到了王洋的结婚请帖。对于她的做法,同学们并没有太惊讶。大家都认为,现在考大学不问年龄与婚否,《婚姻登记条例》也提出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这是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所以,王洋结婚无可非议。
不过,同学们也认为,在学期间结婚需要一定条件,王洋可以不为经济发愁是因为她爱人有收入,可以供二人生活和学习。有一些大学生谈的是校园爱情,双方都没有经济收入,这种情况显然就不适合结婚,而且也有人认为,在学期间结婚总会影响到学习,有了家的牵扯,会分散一些精力,所以,还是毕业以后再说为好。
学者:旧观念也该与时俱进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副研究员汪洁老师认为:王洋结婚虽然是个体的行为,却会在群体中产生很大的影响,原因就是她的“身份”不一样。一个23岁的女孩子要结婚,合法、合理、合情,可要是在校的大学生就不一样了。因为在人们的心里,人生的不同阶段应该有不同的使命,做学生时就是应该学习。而王洋在学习之余却要完成结婚这件人生大事,好像和她现在的任务有些冲突。人们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这也是人们的观念意识转变一定要经过的一个“门槛儿”。
其实,现在结婚登记不用单位开证明,婚检凭自愿,没有限制在校大学生结婚等等,都是尊重人权的表现,婚姻自由权是人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婚是个人的事,在校的大学生只要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生活的关系,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应该给予理解。(编辑: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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