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洁、通讯员赵法渲报道:三“老总”涉嫌两年诈骗4200多万美元,创下全国信用证诈骗数额的最高纪录!本月12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坐在被告席上的三“老总”分别是:正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肇庆中旅企业(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钢鸣,粤海轻工业品(香港)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甘广正及原副总经理梁德兴。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初,李钢鸣、甘广正、梁德兴等人密谋,由粤海轻工业品(香港)有限公司帮助正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向香港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的方式套取资金,并由肇庆中旅企业(集团)公司担保。
正和集团当然不会让“粤海轻工”白干,除了付给它开证金额的2.5%—3%的手续费外,暗中还给付0.5%的回扣。
其后,李钢鸣、甘广正、梁德兴等制作了“粤海轻工”代肇庆中旅下属企业肇杰鞋厂购买原材料等的虚假贸易合同,并以“粤海轻工”为申请人、正和集团等为受益人,向香港的一些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然后,三名被告人又伪造了有关单证进行贴现,套取信用证项下款项。
从1994年6月至1996年4月,他们共申请开具信用证132份,开证总额为26459万美元。李钢鸣将套取的信用证项下款项随意支配,并没有用于申请用途,除用于套新还旧外,余下款项4221万美元未能归还。
甘广正从中收得45万港元回扣,梁德兴也将20万港元的回扣揣入口袋。公诉机关认为,李钢鸣、甘广正、梁德兴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贸易背景,骗取银行信用证项下款项4221多万美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庭审中,被告人均对指控予以否认。辩护人也全部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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