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广东省将在4月中旬开始至6月上旬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
据悉,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医药领域“三项改革”的深化,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者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广东省将在4月中旬开始至6月上旬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医疗单位(含对外提供医疗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血站等与医疗服务和药品有关的部门和单位2002年以来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医疗服务价格的检查重点是:
1、在门诊治疗中,输液等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2、在住院治疗中,放射科、妇产科、手术室、麻醉科等科室的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3、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执行情况;
4、医疗服务项目中的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药品价格的检查重点:
1、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
2、医疗机构不执行中标药品核定价格;
3、经营者推迟药品降价时间;
4、药品招标的组织者违反规定乱收费;
5、医院自制药品或药剂违反价格政策规定;
6、药品经营中的价格欺诈行为等。
此次检查的重点还包括血液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医疗机构医药价格公示和药品明码标价情况。
据了解,此次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各市物价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单位、重点科室、重点环节进行检查。省物价局将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12358举报投诉线索,选择中央、省属、部队、武警驻粤医疗单位部分重点部门重点检查。
社会各界可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投诉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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