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耕大忙季节,流通领域农资质量令人堪忧。浙江省工商局最近组织的首次监督抽查结果表明,全省11个市近90家经销单位的160批次农药样品和109批次化肥样品,合格148批次,批次合格率56.3%,其中农药商品合格9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58.0%,化肥商品合格57批次,批次合格率为53.8%。这意味着,市场上销售的农资有4成多不合格。
具体看,农药、化肥假冒尤其令人担忧。农药产品要么是假冒他人厂名或其他生产企业的三证的非法产品,要么商品中没有标识上所标注的有效成份,还有的未标明各有效成份中文通用名、产品名称,却用“复方”、“F”型、“Ⅱ”型及夸大性词汇或用色彩、字体大小的差别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化肥产品标识不规范、假冒、劣质现象较为普遍,有机-无机复混肥和微量元素叶面肥不符合技术指标,产品标准及包装标识不规范。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农资商品的抽查结果,工商部门将加大后处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采取一切措施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流入市场,流入农民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抽查中暴露的假冒农资涉及山东、江苏、四川、安徽、广东、湖北、江西、重庆、浙江33个厂家;另有山东嘉鸿肥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之馨科技有限公司、泰安丰田化学品厂、江苏苏中农药化工厂、山东省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拒绝提供企业标准;假冒农资的经销者大都是市县农业综合服务公司以及乡镇农业专业服务单位。可以想见,浙江决不是众多厂家伪劣农资的唯一流入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基层农资部门在其他地方也一定存在。在粮食和农业问题引起上上下下的高度重视之际,如何从生产、流通、监管三个环节,防止假冒劣质农药化肥坑农误农,是当前各地政府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面临的现实课题。(人民网杭州2004年4月16日)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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