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6日北京电山东省烟台市开展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成果告诉我们,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抓得好!好就好在,它让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认识了邪教的危害,认识到必须把邪教拒之门外、拒之校外;好就好在,它提高了农民群众识别邪教的能力;好就好在,它使远离邪教、珍惜生活、一心一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邪教是精神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法轮功”邪教曾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践踏了被“法轮功”邪教蒙骗的群众的人权。在邪教本质不断被揭露、其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今天,邪教不甘心失败,仍然在包括农村地区在内的一些地方暗中活动,用欺骗、利诱、威胁以至暴力伤害等非法手段,干扰农民生产生活,危害农民群众的家庭幸福和生命安全,毒害青少年。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家法律不容许邪教侵害人民群众的人权。对受邪教欺骗、蒙蔽的群众,我们千方百计地团结、教育、挽救,就是为了维护那些邪教受害者的人权。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头目和骨干分子依法予以惩处,也正是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人权。一些农村地区开展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既教育农民群众远离邪教,又宣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科技致富,其根本出发点还是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人权。
除恶务尽。邪教的产生,不是一夜之间的事。铲除邪教、根除邪教之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同邪教的斗争是长期的。在继续坚定不移地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依法打击极少数邪教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希望有更多的地方能够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好反邪教警示教育,戳穿邪教的各种伪装,在农村构筑防范邪教侵蚀和危害的长城,维护广大农村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反邪教的警钟当常鸣。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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