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及时地依法惩处一批违法闹访者,这件事使我想到很有必要为上访正名。上访,是公民向上级乃至省市、中央等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各种问题、提出建议或举报案情等。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作为公民理应本着对诉说内容负责的精神,并遵照有关规章,正常地、有序地进行。不应该无理取闹,即使有理也不应该违法闹访。 公民到上级部门去反映的事情,往往以涉及个人或家庭的遭遇及所在单位存在问题的居多,就我个人而言,则十分钦佩近几年来出现的好些同志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伸张正义,克服许多困难甚至不顾个人安危,通过上访途径,举报各种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案情的斗争精神,并在信访、纪检部门的支持下得到及时查处。如郭允光为检举揭发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案过程中的上访。 可曾几何时,上访两字,却被严重地损坏了名声。某些人为达到其非法图谋,往往借上访之名,滋事要挟,无理挑衅;或冲击党政机关;或故意堵塞交通;或非法串连游行,企图制造事端;或以其它方式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等等,可谓无法无天!更不可原谅的是,这些人当中还有刑事犯罪的前科。他们的所作所为已完全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上访,已不同程度地构成违法犯罪。近日,上海对这些违法者实行依法制裁,根据不同情况该训戒的予以训戒,该作治安处罚的予以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追究。在电视中看到,有些当事人在被晓之以法理以后,后悔莫及,但毕竟为时已晚,只好咎由自取,只好由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了。 倘然客观公正地说,对上访两字名声的损害,可能也和有些地方基层领导有关。他们或因政策水平不高,或因心胸狭窄而担心其辖区内有人上访而对他个人带来不利影响,或心中有鬼,害怕群众到上级部门去反映真实情况,如此等等,他们往往把公民正当的上访、合法的上访也看成是不好的事情而予不公正地对待,进而使人民内部矛盾趋向尖锐。因此,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上访权利,也要坚决反对那种在平时对群众信访漠然置之的官僚主义态度,而一旦了解到有人上访以后,又以错误态度去对待。 如果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端正自己的作风,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及时关心人民群众的各种实际利益,及时正确处理和排除大大小小的人民内部矛盾并不使它们积压起来,如果对所辖地区的信访能高度负责地和高效率地处理,并及时而正确处理相关的涉案人员或失职人员,平息各种矛盾;尽心尽力让辖区内的老百姓都能安居乐业,我想上访的数量一定会减少,乃至从根本上不发生上访事情也完全可能做到。而辖区内一旦发生上访之后,如果了解到上访者的理由正当,甚至是完全出于公心而上访,更应支持关心而尽快就地解决,并对上访者维护国家利益的精神予以肯定。对公民的上访应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对待。对做得正确的要支持,对做得欠妥的要劝告,对做得错误的要说服制止,对做得违法的要依法查究。 记得古人文书中有“正名责实”之说,即辩正名称以符合实际。因此,对上访的正名,对上访案例的正确分析和处理,必将有助于减少上访数量。这次上海依法惩处一批闹访的违法分子,正是为了提醒我们正确区分合法上访和违法闹访。作者:王建平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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