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17日电 (曹云、刘丹) 在售房方终止委托代理出售房屋合同后,上海市某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顾力嫩、倪兆德仍向购房者隐瞒事实出售房屋,先后3次骗取人民币15万元,所得赃款二人平分后挥霍一空。日前,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顾力嫩、倪兆德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和3万元。
顾力嫩和倪兆德原在上海市某房产公司担任业务员,2002年9月,顾客王某来到店里看售房信息,看中了公司挂牌出售的一套房屋,经过与顾力嫩、倪兆德的洽谈,王某在他们的带领下亲自查看了房屋,并当场表示愿按挂牌价格购买。当顾力嫩和倪兆德将王某的意向转告房东时,不料房东却表示因房价上涨,暂时不出售这套房屋。
这桩买卖明摆着做不成了,但顾力嫩和倪兆德却没有将挂牌者不愿出售的信息告诉王某,反而利用王某急于购房的心理,诈取王某钱财。他们俩先告诉王某房东同意出售,但要付5万元定金,当王某将5万元交给他俩后,两人就私自平分挥霍了。过了一个月,当两人钱财挥霍空了之后,又将王某叫来,两人煞有介事地对王某讲,房屋出售者装修新房缺点钱,希望王某再预付10万元。两人还像模像样地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委托购买住房合同。王某没起疑心,又爽快地交给顾力嫩和倪兆德10万元,两人将这笔钱再次平分。
由于王某一直催着交房,顾力嫩和倪兆德既瞒着公司又瞒着房东,眼看瞒不下去的时候,两人干脆一溜了之。王某找不到顾力嫩和倪兆德,只得报案。不久,顾力嫩和倪兆德双双落网,归案时两人所得赃款已被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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