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谢德良)姚女士将北京康特书画研究所告上法庭,因为她应对方要求购买6万元字画后,所任主任职位有名无实,卖不出所购字画还拿不到工资。西城法院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姚女士到西城法院诉称,2001年11月21日,她在月坛招聘场发现北京康特书画研究所招人,便前往应聘。事情顺利得有点出乎她的意料,她毫不费劲地通过了面试,接着是三天培训,主要讲解康特书画研究所的展望与未来、收藏意义、中国画的基础知识等等。培训结束后所里提出,想入职的人必须有业绩。听完这句话后,姚女士有些发蒙,工作还没有展开何来业绩?也许这是意料中的事,所里当即给出“答案”:买他们字画就能增加业绩,买3万元字画可转为正式员工,月薪600元;买6万元字画可直升为主任,月薪2400元;买9万元字画可当经理,月薪4000元,另有提成奖金。他们同时声明,花钱不同会员级别也不同。
姚女士见有书画公证书、合同书、收藏证书,而且合同中明确载明,两年后退还本金,遂出6万元“买了”主任级别的职位。但买完画不久,姚女士发现情况有变,所谓的主任职位只是一个空职位,工资是效益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所买字画卖不出去,就拿不到工资。姚女士觉得被骗了,好在合同中有“合同期满可退还本金”条款,姚女士只好坐等合同期满。然而,去年11月合同期满后,对方借口生意不好,不退钱了。姚女士便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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