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史梅 通讯员毛燕)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大学获悉,在公布针对全体教师的3年“大考”结果(本报2月21日报道)后,人大人事制度改革日前又出台新举措,校方从100多名考核优秀的教师中,选聘了98位责任教授,享受每年4万元的岗位津贴。 据介绍,学科责任教授是根据2003年11月21日颁布的《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聘任与酬金管理办法》设立。该办法规定,教师岗位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在教授岗位中设立学科责任教授、学科指导教授岗位。学科责任教授岗位主要在各博士点学科设立。 根据上述规定,在基本工资、校内补贴之外,责任教授每年还有4万元的岗位津贴,比普通教授每年2.7万元的岗位津贴更高。 此外,人大还聘任了24位指导教授,每人每年的岗位津贴达5万元。他们大多是65岁以上有名的老专家、资深望重的老教授,是1993年以前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评定的一至四批博导。 主管人事的人大副校长袁卫表示,此举是2000年启动的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创新。过去,高校没有在学科方面明确特别的责任岗位,只是把教授分成了特级A岗、B岗和一级A岗、B岗四种岗位。此次选聘中青年优秀学者为责任教授,将赋予他们把学科带到新的高度和水平的使命。责任教授在责权利方面都有所体现,将参与本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每年向院(系)提交一份有关本学科发展的研究报告,参加本单位教师的聘任工作,主持或参与本学科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 “责任教授的聘任创立了一种激励机制”,袁卫表示,前段时间教师聘任考核中10%的不合格,暴露了个别教师中存在着不思进取的情况。而这次聘任的责任教授是优秀的10%,是学校学科建设、教师队伍的栋梁。教师聘任考核在于抓两头、带中间,引进激励机制,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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