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高院昨日透露,每10起民告官诉讼,有4起原告胜诉。
市高院副院长唐信福称,行政诉讼法施行15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915件,每年递增率为12.28%,其中原告的胜诉率为40%。从诉讼角度看,行政机关败诉的最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够,行政执法违反程序。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前,未按规定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或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结果造成程序违法。
唐信福说,以前最令法院伤脑筋的行政机关不应诉和执行难问题,现在有所缓解。“民告官”诉讼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逐渐增多。奉节县日前就建立乡镇、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要求相关单位“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否则将扣除领导的考核分。市民胜诉的“民告官”案绝大多数都得到了执行。比如,今年1月,黔江区政府就划拨专款131万元,全部履行兑现了去年“民告官”案中市民胜诉的生效判决。
为更好保护“民告官”诉讼中市民的权益,今后法院在开庭前将告之市民怎样举证,如果不能举证该怎么办等,指导市民进行诉讼。在分配举证责任时,将适当加重行政主体的举证负担。同时行政案件要争取做到当庭宣判,严禁强迫当事人撤诉的行为,和搞无原则的“和稀泥”。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朱彦)胜诉率能说明什么寻欢
在民告官的案子中,重庆老百姓胜诉率为40%,一半都没占到,是不是小了点?
先看一组数据再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民告官胜诉率20%左右;行政诉讼法施行15年来,中国的民告官胜诉率30%。
比照之下,似可欣喜地得出结论:重庆行政机关办事更讲规矩,司法环境更公正。
还有一组数据:行政诉讼法施行15年来,本市法院共受理1.4万起民告官案件,平均每年100多件。直辖后有3000多万人口,民告官案件在增加,到去年有两百来件。
细细一想,胜诉率大小未必能准确反映事实。假设一个县全年只有两起民告官案,两件都胜诉,是不是说明这个县法治环境就好得不得了?
与外国人为了公众利益动辄把政府告上法庭相比,中国人,当然也包括重庆人,当合法权益遭遇侵害时要么不知道告,要么不会告,甚至不敢告。作为一芥草民,现在敢于把政府机关送上法庭被告席的,多数人是不到万不得已而不为之,更莫想为公众利益站出来。
行政机关与之相呼应的是,一旦成被告,其法定代表人往往不出庭,法官最终只能在庄严的法庭上缺席审判。就此还多唠叨一句,民告官案往往能引起公众和媒体关注,说明另有意味——行政诉讼、民事与刑事诉讼虽然被并列为三大诉讼,现实中民告官案却少得很。
好在比胜诉率更具体的变化正在出现。比如黔江区政府划拨专款为自己的过失买单,尽管这钱是取之于民,比如奉节县要求乡镇、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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