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徐京跃)
编者按:为了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中央有关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新华社特播发一组关于“国家扶持粮食生产政策解读”系列报道。21日播发第一篇“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
为了稳定粮食面积,恢复和提高粮食产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今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记者解读了关于“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
今年,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同时要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粮食补贴与流通环节脱钩,补贴转入生产过程,由暗补变明补,由间接补贴变为直接补贴。制定这个政策的目的,一是为了鼓励农民积极发展粮食生产,让农民种粮不赔本、尽量能赚钱;二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扩大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三是为了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改变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
主要政策要点有:
1.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包括农垦企业、农场的粮食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2.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并立即公布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尽可能在春播之前兑现部分补贴资金,全部补贴资金要在上半年基本兑现到农户。
把握该政策,要注意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直接补贴办法。可以按农业计税面积补贴,可以按计税常产补贴,可以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可以同种粮农民出售的商品粮挂钩。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从各地实践看,一般采用计税面积补贴的办法。
二是关于操作办法。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计算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逐级落实到每个农户,并张榜公布,接受农民监督。
三是关于兑现期限。尽可能在春播之前将部分补贴资金兑现给农户,全部补贴资金要在上半年基本兑现到农户。
四是关于直补资金发放要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套取、挪用直接补贴资金,要足额、及时、准确、不折不扣地将直接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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