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无锡电 为了每年180元的赡养费,年近百岁的范老太太将3个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由于没有经济来源,锡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范老太太提供了免费法律援助;而作为被告之一的小儿子因为耳聋,且经济困难,援助中心也为其指派了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昨天,锡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
家住锡山区东亭镇春雷村的范老太太今年96岁,大儿子72岁,59岁的小儿子因为耳聋至今没有成家,也没有经济收入。1997年,三个儿子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了协议,老太与小儿子同住,二儿子提供老人的一日三餐,大儿子每年拿出180元赡养费。从2003年起,大儿子就拒绝向母亲支付180元。镇司法所多次协调未果,老太只好上法院向儿子讨说法。
庭审中,大儿子辩称,不付钱是因为现在村里每年给老太太1200元养老补助金和370余元的粮贴,共计1570余元。这笔钱一直是由二儿子独自“代领”的,这些钱已经足够老人的日常生活了。
在法院的主持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三个儿子共同赡养老人,由小儿子提供住处,大儿子、二儿子每3个月轮流照顾老人的起居饮食。老人的医药费、丧葬费用等由大儿子、二儿子各承担一半。老人每月100元的养老金也由大儿子、二儿子按季轮流领取,370余元粮贴由老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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