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孙秀岭 时下,听证一词已被广泛接受。从与百姓息息相关的车票价格、水费调整到许多决策调整,有关部门都把听证会作为重要的前置程序,以公开、公正、透明的形式充分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意愿。然而,现在许多的价格听证会是会照开,价照涨。 怎会“听而不证”?听证源于英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后被移用到行政程序当中。行政听证分为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我们现实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价格听证,属于非正式听证,这种听证会给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的机会,供行政机关决策时参考,但行政机关不必基于听证记录作出决定的程序。也就是说,非正式听证会仅是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不是“表决会”。至于决策,可以吸纳大家意见,也可以不吸纳。这种非正式听证的性质,成为了个别单位或部门视听证为走过场的依据。更有甚者,当决策出现偏差、引起异议后,有的人就把失误说成是听取“民意”的结果,把听证当成了“挡箭牌”,为推卸责任找到了漂亮堂皇的借口。 如果没有操作的规范,如果没有完善的程序,如果没有足够的重视,如果没有充溢的诚意,听证就有可能变为“美丽的花瓶”,其危害性不仅使这项制度本身的意义大打折扣,让人敬而远之、甚至令人讨厌。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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