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残害上百婴儿(其中数十人死亡)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批示,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从北京出发奔赴阜阳。与此同时,由安徽省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带队的专项检查组已下驻阜阳,着手调查此事。(据华西都市报、东方早报)
问题惊动了温总理,各有关部门已积极行动起来,事件的前因后果想必能够调查清楚,给受害者一个合理的交代。只是,惊动总理的是发生在阜阳的这个特定时间段的事件,在阜阳以外的地区会不会发生?过了这段时间,阜阳还会不会再度发生?总之一句话,能不能杜绝劣质奶粉的存在?我想,在严厉查处的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发出这样的追问。
首先应该意识到,劣质奶粉在农村地区出现不是偶然的。市场的一条最基本的原理就是:有需求才会有供给。就农村奶粉市场而言,消费者需求的是价廉(最好还能物美,但已属较高要求,基本的要求是合格)奶粉,生产者和销售者意识到了这种需求,但是,逐利的本性使他们在提供价廉产品的同时努力降低成本,提供的便很可能是价廉质劣产品。于是,供求双方在价廉这一点上取得一致,但供应者将物品的品质打了折扣,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需求者并不知情,因此这桩交易仍可以成交,悲剧的出现便不可避免了。
有没有杜绝劣质奶粉出现的办法呢?这依然需要解决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如果供应方能够恪守商业道德,生产合格又价廉的产品,自然是最好的办法。但是,这却是最靠不住的一种办法。逐利的本性使他们一般不会这样做,同时,“囚徒困境”也会阻碍他们产生这样的想法。因此,解决信息不对称还应该从消费者一方着手。让消费者在购买时就能看出质量好坏是不可能的,拿着买到的产品一一去化验成本太高。而他们又对了解产品信息存在需求,所以客观上就需要一种对消费者而言判断产品质量的简化机制。这时,政府部门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政府部门对合格的猪肉加盖“放心肉”标志,就是这样的一种简化机制。对奶粉市场而言,当然不可能让政府部门一一加盖放心标志,但是,政府部门却有必要告诉消费者如何辩识哪些是“三无产品”,有必要将检查不合格的产品让消费者明了(这又存在一个信息传送机制的问题,仅仅满足于在报纸、电视上曝光,看似尽到职责,实际上收效未必大),更重要的,政府部门要替消费者排雷,不让劣质产品流入市场。
当我们看到查处过的产品还在卖,而且老百姓并不知道这就是不合格产品,我们只能说,政府是失职的。辩称管不过来只能是借口,如何掂量百姓生存和地方经济利益之间的权重才是根本。有些地方就是打着保护经商环境的幌子,任伪劣产品泛滥。在工商部门对阜南县城北市场的检查中,发现50余家奶粉经营户中违法经营户约占20%。而该市场是该县的一个示范市场,大面积违法经营决非一天,为何未遭查处,便很值得深思。所以,只有当地政府切实负起责任来,杜绝劣质产品才有了可能。(稿源:红网)(作者:王希忠)(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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