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22岁的外地女孩在工作地点上厕所时被歹徒残忍地杀害了,她究竟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内遇害,能否申请工伤赔偿,所有的难题都留给了她年迈而困苦的双亲。昨天,在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一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官司在二中院开庭。
去年9月,河南来京的小娜在朝阳区一家社区服务中心找到了工作,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被派到东城区一个高档住宅小区的4号楼当清洁工。11月6日下午1时许,小娜到4号楼地下室上厕所时,遇到了正在楼里装修的民工宋喜军。因为地下室的厕所非常简陋,宋喜军发现里面有个年轻姑娘后就动了歹念。在小娜出来时宋喜军突然蹿出来,提出要与小娜发生性关系,在遭到严词拒绝后,宋喜军欲对小娜实施强暴。小娜拼命反抗,并大声叫喊求救,惊恐的宋喜军连续3次卡住小娜的喉咙,直到小娜停止了呼吸。
小娜的父亲张林得知女儿惨死的噩耗后,赶忙从河南老家来到北京。然而出事地点的物业公司称地下室还没建好,不属于自己管理,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社区服务中心则表示小娜根本不应该到地下室去,那里不是她的工作区域,因此中心没有责任。但是出于人道考虑,可以给予小娜的家人一万元以内的补偿。无奈的张林找到了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中心当即选派了华鼎律师事务所的一级律师刘文元接手此案。此时恰逢新的《工伤事故赔偿条例》出台,工伤认定的范围扩大了,刘律师和法援中心决定为小娜申请工伤赔偿,所以认定小娜被害的时间就成了关键。
几天后,东城警方破获了此案,抓住了宋喜军。北京市法医鉴定中心开具了小娜于2003年11月6日被害死亡的证明,然而因为鉴定上没有说明遇害的具体时间,依然无法证明小娜是在工作时间被害的,法援中心决定通过打一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官司,以确定小娜的遇害时间。
在昨天的庭审中,31岁的宋喜军对自己用残忍手段杀害小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自己一直未婚,平时经常看一些黄色录像,那天在厕所里听到小娜的声音便起了歹意。在法庭上,小娜的父亲张林第一次见到宋喜军,面对着杀死自己女儿的凶手,张林内心的悲愤溢于言表。
东城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士中和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郭秀华主任说,小娜的案件和家庭情况正是法律援助的典型,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不仅要让凶手得到惩罚,也要为小娜的家人争得一些实际的经济赔偿。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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