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消费者协会今天特别发布“严防劣质奶粉坑害儿童”的消费警示,提醒全省消费者特别是农民消费者要注意:
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劣质奶粉危害性的认识,拒绝购买、食用有关部门公布的“黑名单”上的劣质奶粉、不合格奶粉,特别是阜阳查处的33种问题奶粉。
二、提高维权意识。凡是发现市场上出现和在销售问题奶粉的,应立即向工商、技监、卫生、消协等部门举报和投诉,以便及时查处。
三、提高防范能力。1.不随意乱买奶粉。购买奶粉,特别是婴幼儿奶粉,一定要谨慎选择,尽量到正规商场,购买品牌信誉度较高的产品。2.不买包装标签标识不齐全的奶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在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产品标准号等项内容。消费者购买时要仔细检查看其标签中的内容,凡是标签不清楚的,内容不齐全的,无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的“三无”产品,坚决不购买、不食用。3.不买没有“警句”标签的婴幼儿奶粉。国家《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母乳代用产品包装标签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有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警句。没有“警句”标签的婴幼儿奶粉和标有“不适合喂哺婴幼儿”警示句的奶粉,不能购买,更不能当母乳代用品用于喂哺婴幼儿。4.尽可能购买具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的奶粉。“QS”标志是反映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标志。具有“QS”标志的食品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检测合格,取得市场准入证的产品。
四、提高索取并保留证据的意识。购买奶粉等食品时,要注意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证据,确认没有安全问题时才销毁,以免出现问题后,因为没有购物凭证,造成投诉缺乏法律依据。
(矫云华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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