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舒薇 通讯员 周曼武 趁企业改制之机,虚增库存套取改制资金,截留私分侵吞国有资产,7名国企改制“蛀虫”成了“阶下囚”。日前,浏阳查处了首起企业改制贪污受贿窝案,7名涉案人员分别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15万元假账惊现端倪 2003年正月初八,春节假期刚过,浏阳市医药总公司的几百名职工聚集上访,要求查处该公司企业改制中的有关问题。随即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的账务进行全面审计发现,该公司下属单位药材公司2002年有一笔15万元的账目有做假嫌疑。浏阳市检察院反贪局于2003年7月立案初查,通过前往江西、河南两省调查取证,查实这笔账目确系虚增入库单。在与其仓库账目查对时,发现这笔账目与2001年的一笔已经入账的账目一模一样,经鉴定确为假账。于是,反贪局传唤了该公司经理潘某和会计袁某,在事实面前,二人不得不承认和供出了贪污这15万元及其他公款的事实。也就是这15万元假账,让这起企业改制贪污受贿窝案初现端倪。 5人合伙吞掉65万元 2002年,作为拥有药材公司、医药公司等下属单位的国有企业——浏阳市医药总公司面临改制。面对每人2万余元的买断金,时任该药材公司下属的车站销售部负责人邓某及职工刘某、朱某感到心里极不平衡,多次向原浏阳市医药总公司经理潘某提出,要趁改制的最后机会捞上一把,这一计划让潘动了心。 随着“吞钱计划”一拍即合,潘某召集袁某、邓某、刘某、朱某4人一起展开商议。考虑到车站销售部地理位置好,潘提议5人合伙购买其经营权。为筹集买断资金,利欲熏心的几个人准备铤而走险:商议采取以假发票和销货清单等方式做假账套取现金。为遮人耳目,5人采取虚增库存商品冲减应收账款的方法套取资金,并由会计袁某把账作平,将套取的现金转入车站销售部进行私分。据统计,5人先后采取虚增库存套取资金、冒领他人货款、截留隐瞒收入私分等手段,侵吞公款65万余元。 拔出萝卜带出泥 办案人员在调查潘某等人的贪污案中,通过深挖,另两起贪污受贿案也随之浮出水面。 2002年12月,原浏阳市医药总公司下属的医药公司经理吕某趁医药公司改制之机,伙同潘某采取虚开领条的手段,将原医药公司与药材公司合营的车站门市部应上交医药总公司的利润2.7万元,从财务上套出予以私分。吕尝到甜头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又收受某制药公司业务员的好处费达5.8万元。同时,该医药公司副经理邓某也在为公司购销药品过程中,先后收受推销员贿赂款6.32万元。 “权力失控”滋生腐败 对于这样一起企业改制贪污受贿窝案,参与办案的人员分析,管理松弛、违规操作、权力失控,是国有企业滋生犯罪的大“温床”。企业对经营决策权、财产支配权、行政管理权监督不力,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权力缺乏监督,致使国企“私营化”,个人说了算,专制导致腐败。腐败分子故意破坏管理制度,违法经营,虚设监督,形成职务犯罪的“小环境”、“小气候”,不仅个人犯罪,还带出串案、窝案。同时,该公司仓库管理的实物领用制度不健全,随便虚增药品往来账目无从查验没有监管等等,都给腐败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