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朝霞陈川)在夜幕中爬上大厦顶层,凌晨时分利用固定好的钢丝悄然潜入商场大肆盗窃,这只有在港台大片中才能看到的“神偷”情节最近却在古城西安上演。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不公开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现年17岁的李某系西安市一中学辍学学生,他平时特别喜爱看港台警匪片,尤其对“神偷”角色非常崇拜,“神偷”们高超的盗窃技术让他钦佩不已。2003年11月20日,李某模仿“神偷”选好地点,购买了作案工具。11月27日晚8时许,李某携带千斤顶、钢丝绳、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悄悄窜至西安某商厦大楼顶部隐藏起来。次日凌晨4时许,李某见四周无人,便利用钢丝绳等作案工具,从天而降,由大厦楼顶滑入该楼5层的手机库房,盗窃各种手机59部,总价值人民币11.3万余元。得手后的李某在逃离过程中被保安发现并当场抓获。
在西安市新城区法院的庭审中,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多次请求法庭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新城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感化、教育、挽救”的方针,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的主审法官告诉记者,由于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成熟,社会上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影视剧对他们影响极大。未成年人出于好奇极力模仿,由此导致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态势和犯罪低龄化,已成为社会不得不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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