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外来务工者的性教育也不容忽视
苏北沭阳一名年仅15岁的少年刘强来到苏州打工,离家在外的空虚、寂寞,被黄色录像毒害后的生理躁动随时都在缠绕着他。两个月后,刘强一念之差强奸了30岁的女邻居。昨天,苏州沧浪区法院一审判决刘强有期徒刑2年6个月。正值花季的少年为何成为强奸犯?
成绩太差来苏打工
站在被告席上,刘强身穿黄色囚服,身高大约170厘米,头发蓬乱,面容疲惫,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在他的手腕上,是一副明晃晃的手铐。听到法庭的判决,刘强一脸的迷茫,不禁潸然泪下。但这时已经太晚了,他的一朝失足为他自己的人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据刘强说,他1988年5月出生在苏北沭阳。由于去年中考没考上学校,刘强此后便在家闲待着,期间他曾到泰州打工,但因工厂倒闭,不出一个月就回了家。由于家里经济困难,去年12月,由妈妈的一个朋友介绍,刘强来到苏州某印刷厂打工。刘强的妈妈害怕别人知道他是童工不敢用,让他和印刷厂老板说自己17岁,过年就18岁了。老板也没多问,就收下了他。
不甘寂寞强奸邻居
来到苏州后,刘强一个人住在城东某新村某幢的二楼。30岁的受害人王婷独自住在他楼下。
今年春节,刘强没有回家过年。他整天一个人窝在房里睡觉、看电视,觉得非常寂寞和孤独。“作案前几天我见过那个女的(受害人王婷),就住在我楼下,觉得她长相还可以。年初四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电视,但电视节目很无聊,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些黄色的镜头,就想下去看看楼下那个女的在不在家,想欣赏一下她的睡姿。”
2004年1月26日,也就是年初五的凌晨3点30分。带着好奇心的刘强从屋子里找出一把螺丝刀放在外衣口袋里,然后穿上衣服,从阳台上翻入一楼的院子里。院子里的房门没有上锁,刘强进屋后,看到王婷正一个人睡在床上,就静静地看着自己心中向往已久的“女神”。内心的欲望又让他忍不住伸手去摸。王婷被惊醒后吓了一跳,质问道:“你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刘强回答说是“爬进来的”,并说自己只是“喜欢你,没别的意思”。王婷拿过床头柜上的手机想报警,刘强一把抢过手机,扯断了床头柜上的电话线后,把王婷推倒在床上,掏出螺丝刀抵住她的胸口,威胁她不许反抗。看到只穿着睡衣的王婷,他感到一股热血涌上了脑海,下来的一切似乎也失去了控制,不顾一切地对她实施了强奸。
事后,一下子清醒过来的他坐在衣衫不整的王婷身边,带着侥幸的心理问道:“可以不去报警吗?”为了能够逃脱,王婷假意说:“我早上5点就要去上班,不会去报警的,但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了。”刘强从王婷家的大门走了出去,一直躲在一个花坛边,没敢回家,直到那女的出门上班,才回家睡觉。王婷立即报了警。当天,刘强在家里睡觉时被民警抓获。
是谁把他推入深渊
“我想爸爸,也想妈妈。”被抓后,刘强每一天都过得如坐针毡。“我在看守所里呆了10天了,在这10天里,我满脑子都在想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对我多好啊,我对不起他们。”刘强对记者说。刘强告诉记者,他现在感到“很害怕,也很后悔”、“脑子里很混乱,整天恍恍惚惚”,并要求看在当初作案只是“一念之差”的分上,“恳求政府能对我宽大处理,我以后再也不会了”。那么促使刘强产生强奸念头的那些黄色镜头是哪里来的呢?刘强告诉记者:“13岁时在老家看了两三次黄色录像,是在一个朋友家里看的。过年的那几天心里特别寂寞,看到电视里的一些缠绵镜头,就产生了想法。”
自身的愚昧、不良因素的诱导固然是使刘强堕落的一个原因,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有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呢?事实上是,为减轻家庭的负担,刘强的母亲隐瞒了他的实际年龄,在苏州长达两个月的打工时间里,刘强都是独自一人生活。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的於峰律师认为,国家对童工的定义是未满16周岁而开始工作的未成年人,15岁的刘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明文规定,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可以说,刘强走上犯罪道路,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个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怎么就轻而易举地被录用了呢?这些用工单位又是如何去把关的?
童工的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此外,对外来打工仔的关心教育程度不够,是现在各个城市普通存在的问题,该案的发生,从另一个侧面提醒我们,不能忽视这群特殊的务工少年的性教育。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 朱中顺 通讯员 华建文 满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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