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4月25日电 昨天,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指出,民主即使在西方也有不同的模式,并不一定用普选来体现。而香港作为一个城市,“共识”民主精神对之必然有益无害。
陈弘毅昨天在出席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举办的政制论坛时指出,美国学者李帕特便曾指出,民主至少有两个涵义,一则政府由人民选出的代表组成,二则政府施政以人民的利益和意愿为依归,体现在实际运作上,则有西敏寺(多数统治)模式和共识模式。
前者是由多数人选出的政府根据多数人的利益和意愿统治,例如英国国会;后者则尽量扩大参与政府决策的机会和凝聚关于政策的共识,瑞士和比利时皆奉行共识模式。
他续称,共识模式的特征包括多党制、比例代表制的选举、联邦制、权力均衡的两院制,重点在于由多党组成联合政府,分享内阁的最高行政决策权。然而,在此模式中,没有任何一党或一股政治力量有足够政治能量掌控全局,所以政府存在和运作有赖于多党或多种政治势力的合作,通过谈判协商,求同存异,分享政治权力。
陈弘毅认为,这个理论对解决香港政制当前困局有启发性,无论是否尽快实现全面普选,共识民主精神对香港有益无害。“香港只是一个城市,政策所涉及的问题并非主权国家层次的复杂政治问题,没有理由不能通过共识民主来解决。”
要迈向共识民主政治,陈弘毅指出,目前最关键的是中央及行政长官,要与“泛民主派”改善关系,建立沟通、增加对话而达致和解,以互信合作态度,共同制定关于特区管治的重要政策。他强调,由民选产生的议员或政党必须有机会参与特区的管治,与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分享建设香港的权责,香港才可以有更好的明天。(刘韬)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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