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陈璐记者海花)近日,省建设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市(区)尽快制定本市(区)的3年清欠计划和还款措施,并于6月15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按照要求,到今年6月底前,凡是发生在2003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全部解决。
通知要求,各市(区)建设部门要督促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款结算或认定拖欠数额,切实摸清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并于5月10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省建设厅。对不如实填报有关调查表的建筑业企业要严肃处理,对存在拖欠但不配合建筑业企业及时填报调查表的建设单位,将按恶意拖欠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
同时,要尽快制定3年清欠计划和还款措施,在6月15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据悉,我省清欠工作的目标拟为: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其中两年内彻底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一年半内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计划2004年解决拖欠工程款55%左右,2005年再解决拖欠工程款的35%—40%,到2006年全部解决。同时,今年6月底前,解决2003年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005年6月底前解决2003年以前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通知指出,各市(区)建设部门要把好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许可证等审批关口,资金不足的项目,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项目,业主有拖欠记录、在申请立项或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时仍未结清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律停工,限期补足建设资金,确保今年新开工建设项目不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