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宾 安徽劣质奶粉事件曝光后,山东、江西、浙江、辽宁、四川等多地在市场检查中也陆续发现同品牌奶粉和其它不合格奶粉;重庆4·16特大氯气泄漏事故发生后,贵阳等地也发生氯气泄漏.....这是怎么了?难道案件、事故也能相互约好了“扎堆儿”发生?通过“扎堆儿”现象,可给目前流行的地方政府工作模式和方式概括如下特点:非得把乱子闹大以至闹出人命,才能引起“高度重视”;非得别的地方把事情闹大,本地才会将同类问题列入议事日程;非得中央政府发了话甚至检查组将至,本地才会行动起来…… “政府的主要责任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安全和秩序”,虽一时记不清这话(大意)出自哪位经济学家或政要之口,但它应是全世界范围的一种社会共识。而大面积发生的劣质奶粉事件和接连不断的化工气体泄漏事故,击中的恰恰是“安全”和“秩序”这两大政府工作的软肋。 “安全”是个什么意思?由于假货、劣货出了人命,事情闹大了政府才来“马后炮”式地大张旗鼓地处理、治理,这不能叫为百姓提供“安全”。死亡的婴儿以及父母、家人暂且不论,仅从假奶粉看,未发生婴儿营养不良甚至死亡的家庭并不是运气好,而是没有“适龄”人口。奶粉是这样,别的食品、商品也如此。人们处在市场秩序混乱、假货畅行横行的环境之中,包括死亡在内的各种威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不易觉察的损害和威胁象有毒气体混合在空气中一样无处不在,您说这能算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安全”与“秩序”么? 不知道在安全、秩序上出现严重问题的上述省市、地区在上个年度政绩评价如何?也不知本年度将如何给他们的政绩打分?个别责任人可能“引咎辞职”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可以这么认为:由于向全体公民提供的安全“产品”和秩序“产品”其量太少、质太低,从而销蚀了政府政绩的主体部分、核心部分,故其政绩之低之劣是勿庸置疑的。 诚然,安全和秩序不佳,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板子主要打在他们身上绝对不公平。事实上,事关社会安全和秩序的所有职能部门,都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政府的价值取向决定着部门的价值取向,政府的工作标准决定着部门的工作标准,当地政府资源的配置状况决定着各部门职能发挥的状况。几乎可以断言,在重大事故、案件未曝光以及中央政府未干预之前,安全和秩序很难被真正纳入这些地方政府的关注点和“兴奋点”之中,甚至它根本就算不上政绩。官员们感兴趣、为之努力的政绩又是什么?似乎人人心知肚明。 假如GDP、财政收入乃至“面子工程”等等都可以象考试那样一项一项打分,那么,安全和秩序为什么就不该打分?对于当地百姓来说,安全和秩序无疑比GDP增长以及其它所谓的“政绩”更实在、更重要。或者说:在执政目标、执政理念和政府资源配置中,把提高安全和秩序的“生产”能力摆到第一位,是贯彻“执政为民”思想最实在的行动。面子工程大都可以掺假,可以做到“驴粪蛋儿外面光”,政绩“面子”内里包藏着的东西也许老百姓永远不知道;而政府在为公众提供安全和秩序时,却一般无法掺假,因为官员再有能耐也左右不了这样的规律:假奶粉就是会造成营养不良以至“杀人”,而死了人,往往是纸包不住火的。 不妨这样算一笔帐:安徽阜阳、有关省市在“地毯式”查剿劣质奶粉、婴儿全面体检以及善后工作中将花费多大的成本?如果说奶粉市场的混乱纯系当地工商、质检等部门执行力不足,或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等配置不足的严重制约;那么,假如把这笔巨大的查剿、善后成本提前用于加强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力量,其“配置效率”又将怎样?从政府执政理念和行为意义上可以这样甄别:提前加大配置和投入是实实在在地为百姓提供安全和秩序,而事后查剿治理更多的是在为自己挽回面子或应付中央。 通过“杀人”奶粉事件,许多地方政府确实到了该认真反思一下政绩观的时候。反思的重点应该是:安全和秩序在政绩序列中究竟应排在一个怎样的位置?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