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确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原则上由车主担责 行人过马路违章要受严罚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交宣
核心提示
行人违章已不算新话题,记者昨日随机采访过的广州市民里,无一人敢说自己从未违过章。去年议论得沸沸扬扬的行人违章在先、机动车撞了不负责的“撞了白撞”一说曾让违章行人胆怯。但是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五一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却否定了这一做法,改而用“机动车经人行横道须减速,行人违反交规将受罚”来“调解”机动车与行人间的矛盾。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集中警力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不按人行横道线过马路、自行车越线停车等违章行为进行执罚。
日均1人违章穿路毙命
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一份数据表明,截至今年1月25日,短短25天时间,就有26人因为违反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而死于交通事故,一天就至少有1个人死于交通事故。而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3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5宗,死亡140人,受伤1014人,损失折款300万元,其中发生行人交通事故250宗,死亡40人,受伤240人。发生自行车交通事故141宗,死亡25人,受伤154人。行人违章,成为广州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交警开始严罚违章行人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目前警方正在全市范围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集中警力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不按人行横道线过马路、自行车越线停车等违章行为的执罚,同时派出清障车,加强清理收缴无牌无证的“三车”(人力车、大板车、手推车)和自行车;对在主干道及繁杂路口游动派发卡片(广告单张)、买卖、乞讨等违章行为的人员,公安交警部门组成专项小组,针对其规律进行规劝或者教育带违章者离开主干道或路口,同时联系城管、公安治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加强对主干道、酒楼、娱乐场所等地周边路段(含人行道)、高架桥(含内环路)底、已划黄线路段的违章占道停车管理,特别在12时至14时及19时至21时重点时段,联合辖区的城管办、城监大队及公安分局交通科等部门,对主干道上、酒楼食肆、商业网点门前的机动车占道(含人行道)乱停乱放违章进行联合整治。
行人违章多数转身就跑
近日,记者跟随广州交警现场体验了一把行人违章处罚难。当晚近9点,记者一行来到康王路口,现场交警告诉记者,这里可说是行人违章的重灾区了。因为这里红绿灯位多,行人就趁着机动车等绿灯的间隙,在车龙里穿插。说话间,交警已经逮住了一名男青年,“你闯了红灯,请交罚款5元”男青年一愣,刚想申辨,看到记者们的镜头和采访仪器,马上低着头,从口袋里取出5元,交了款还等不及开出单子,就掩脸走了。交警告诉记者,这是处罚最顺的一次了。一般碰到的情形是,看到交警来要不就跑,要不就坚称自己没有钱,不给。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对于行人违章处罚时出现的各种情况,目前还没有一个详细的规定性操作方案,而国家交通安全部门对此的答复是,各地可以先行出台一个临时性操作细则,全国的细则估计起码还要等上几个月。看来,交警部门只好利用这段时间,进行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了。正如一名交警副中队长对记者说的,“罚款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靠‘逼’才去遵守。”
新规解读
机动车经横道 停车让行
五一将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以人为本的理念,保护行人的权益,规定机动车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与此同时,法律还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行人乱窜被撞 不能白撞
1999年8月,东北某市出台的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一“撞了白撞”的说法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争论。将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采纳这一做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新规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法律还规定了机动车一方惟一的免责条件: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这部法律草案时,许多委员认为,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但是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害的通常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区分机动车之间相撞和机动车撞人的不同赔偿原则。国外对行人受伤害一般也是予以特别保护的。
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才会牵涉到事故各方的赔偿责任问题。
机动车行人相撞 车主担责
而与新交通安全法相配套,五一起实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对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交警将按照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进行调解。
对机动车无违章,而且已经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而行人有违章行为的,将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非机动车撞人,可以自行进行赔付交接,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新处理程序规定:交警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医疗救助。还明确规定,医院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费用,由公安机关通知保险公司或者道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观点对碰
行人:违章图方便 罚款人太多
记者昨日采访时发现,对于新法,广州市民了解的并不是很多,但是,几乎全部人都对不采纳“撞了白撞”原则拍手称快。一名市民罗先生称,去年深圳市拟推行这一原则时就吓了大家一跳,这不是明摆着不尊重人的生命权吗?尽管行人违章在先,但行人与车相对,生命安全处于弱势,社会规则的制定虽然要公平,但是保护弱者也是重要环节呀。
不过,对于采取罚款5元至50元来处理行人违章,市民也有话说。他们认为,这个数对于一般人来说都不是大数,违章自是因为贪方便而不守法,如此小数目的罚款,收不收到罚完下次不犯的效果,市民表示怀疑。而大多数人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抓到行人违章,就让他们当场受教育,并现场宣传交通法规,在如今“时间就是金钱”的情况下,这一定会比罚50元都有效。
司机:违章随处见 交警管不来
司机们对于新法的关注较一般市民更多,但是,大家对于行人违章处理都有同感的是,现在行人违章太多了,而广州只有三四千名交警,根本就管不过来,他们认为,法虽好,但无人执罚也就等于没法。
一名廖司机告诉记者,在市内转一圈,那些行人集体违章的情况到处可见,在天河城路段,体育西与中山大道路口,可以说是每时每刻都是机动车的红灯时间,那些行人根本就不管交通信号,车只能一步步在人群里挪。而黄埔大道就更是老问题了,行人放着好好的隧道不走,偏偏要冲出马路与车争道,还有中山路上,人来人往的,而这些地方,根本就见不到交警执法。司机们都觉得,交警目前的力量只足以在交通路口指挥交通,执罚行人的警力已经没有了。他们建议,应该增加行人违章执罚队伍,才可能让新法真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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