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孙蕾)27日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代表们就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方面的问题,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宿迟介绍说,近几年法院受理的涉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和商业秘密的案件不断增多,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要鼓励有序竞争而禁止无序的不正当竞争。但是法官审理时发现很多权利人得不到保护,主要原因是取证问题。他提醒,企业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起诉前向律师咨询,公证取证;起诉时可以要求法官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如果情况紧急也可以申请临时禁令。
在谈到保护商业秘密的问题时,北京天元网络公司的代表认为,高科技人员是企业的财富,他们有时掌握着企业的商业秘密,许多企业采取跟员工签定商业秘密合同的方式,并追加一部分补贴,但对于这块的条款是什么、额度多少、企业又如何执行并不明确。宿迟解释说,首先企业必须对商业秘密给予足够的重视,然后是采取各种必要的保护手段,比如放在银行的保险柜里,或者用章程和特殊的合同与从事开发研究、知晓这个秘密的人做出约定,最关键的是对保密的内容要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保密的同时,让员工享受一定的补贴报酬,也是很好的做法。
针对软件开发和侵权问题,北京天威公司的代表认为,现在海淀园区软件公司比较多,有些软件更是以一两个人才为主,人一走项目就瘫了,如果市场上出现了与本公司相似的软件,企业在如何界定别人侵权方面很困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勇说,首先,企业应该知道在软件开发当中保护自己的权利;其次,一旦发生了软件侵权,应当懂得如何认定;再次,一旦发生软件侵权,应当提起损害赔偿。在法院的审判实践当中,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尤为突出,应当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
要让一个企业家把知识产权的内容全都掌握是不可能的。宿迟认为,在这方面企业请律师、专家咨询必不可少,可以防范很多风险。中关村园区管委会委员赵慕兰表示,目前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关心经营问题,同时也关注相关的法律问题,对知识产权等法律知识他们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了解。(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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