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10月在石碣发生的一宗灭门惨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邓生虎以租房为名抢劫钱财并杀死一电话超市刘姓老板全家3口,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被害人家属共人民币239456元。
租房为由骗得店主信任
2003年10月5日,案犯邓生虎(男,1984年8月出生,贵州省大方县人)在东莞市石碣镇某玻璃厂辞工后,生活拮据。同月9日,在街上闲逛时认识了一个不知名的男子阿文(化名,另案处理),两人认为该镇桔洲第二工业区经营公话超市的刘春文、张春联(怀孕5月)夫妇有钱。
二人遂商量抢劫事宜,并找老乡借钱购买了两把小刀,作为杀人抢劫工具。当晚7时30分许,他们窜到刘春文夫妇店铺内,以租房为由骗得两人信任,并同意留宿在该店内。
凌晨三口人被齐齐杀害
次日凌晨3时许,两人趁刘春文夫妇熟睡之机,从该店铺阁楼下到一楼,到厨房把一瓶煤气搬到刘、张睡的房间门口,向房内放煤气,欲使他们中毒后再实施抢劫。
邓本人闻到煤气觉得难受,就到厕所开水洗脸将刘、张吵醒。当张春联打开房门出来时,被阿文当胸捅了一刀。此时,刘春文冲出房门,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与邓生虎搏斗。阿文于是上前帮邓,合力将刘刺倒在地。同时两人又到张春联的房间,逼张交出财物。等张将1500元交出后,两劫犯不理张的苦苦哀求,一起用刀将张杀害。张的女儿刘海霞见状吓得大哭,邓生虎两人怕事情败露,又乱刀将刘捅死。
据调查,被害人刘春文被害时26岁,张春联28岁,刘海霞年仅3岁。
店主激烈搏斗身中33刀
据主犯邓生虎当庭承认,当他们要杀刘的妻子张春联时,她向他们哀求:“不要杀我们,求求你放我们一条生路吧,还有这么小的孩子,你要什么东西就全部拿去吧。”但他们怕事情暴露最后还是将她杀了。
杀人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将所得赃款平分掉。邓改姓名为郭兴伍,并买了饼干、饮料等食品,在广东博罗县园洲客运站购买了一张到贵州大方县的车票,逃回老家。9天后,公安机关在其老家双山镇归化村市场内将邓抓获。
经法医尸体检验报告书证实,被害人刘春文当时和两罪犯展开激烈搏斗,身中33刀。被害人张春联身上中了16处刀,法医解剖时,见子宫内有一男性死胎,长36cm。刘春文的3岁女儿刘海霞身上有9处刀口。(记者尹仁祥通讯员王创辉)(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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