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本网第一时间获得的最新消息:今(28)日上午,四川省物价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四川省内各大、中、小型生产企业的尿素一律执行每吨1400元出厂价格,不再执行上浮规定。省物价局长邵小龙对参加政策通报会的各家企业代表下达死命令,“尿素价格只许下调,不许上扬,紧急通知从今日发布起立即执行。” 四川省物价局规定:从即日起四川省尿素从出厂价到零售价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得超过7%(包括银行贷款利息、管理费、仓储费等流通环节发生的间接费用),其中尿素经营的第一道批发环节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 “任何生产企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抱有幻想。本次降价意义非同小可,省物价部门将高度重视并严格检查。”四川省物价局局长邵小龙在会上告诉前来参会的各家农资生产企业代表,降价通知从今日起立即执行,明天起四川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将专派工作人员到省内的大型农资生产厂家督促降价,一周后省物价监查组将分批次进驻企业进行依法检查。 据悉,本次对尿素价格执行临时干预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括取消过去四川省执行的尿素出厂价格可以上浮10%的规定,取消根据产量允许浮动的规定,全省所有企业,不论产量高低一律按每吨1400统一执行。 对于省内销售尿素的最高零售价格,四川物价局按照此前划定的分区制度,执行全面下调100元制度:即第一价格区为成都、宜宾、眉山、自贡、内江、德阳、绵阳、泸州,最高零售价每吨1530元;第二价区为南充、雅安、广安、乐山、资阳、广元、遂宁,每吨1620元;其余地区为第三价区,尿素最高零售价为每吨1710元。 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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