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28日讯(记者 何冰)今天上午,全省传达贯彻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黄建国在会上透露,我省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在整体推进中突出“四个改革”,其中领导干部制度改革方面,要使党政干部能“下”能“出”,并考虑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 4月13日,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在北京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五个法规性文件,并就这批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 黄建国指出,我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退出机制、培训机制、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他透露,当前我省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在整体推进中突出“四个改革”: 领导干部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群众的“四权”,完善选举制度,改进考察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公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政绩的科学考核机制和公正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党政干部能“下”能“出”,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 机关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务员制度的完善,细化各项管理制度,探索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办法,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 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研究制定党管干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选拔企业职业经理人的办法,进一步理顺出资人与企业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分配制度和保障制度,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稿源:红网) (作者:何冰)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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